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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章 学习(第 3/4 页)

    教室里的学生们好奇的看着洛克,他们可从没见过莫比桑先生露出过这种表情。



    “难道他是侯爵的私生子?”



    “谁知道呢!”



    “马布里伯爵和他长得很像。”



    “。。。”



    教室里传来学生们的议论声,直到莫比桑一拍讲桌,再次陷入安静。



    这几天洛克开始有规律的生活,每天流连于居住的旅馆和学校,他需要学的是《福斯坦常用300字》《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仅仅两本书就已经让洛克头大。



    尤其是第一本《福斯坦常用300字》,明明只有三百个字,为什么能编出这么厚一本,洛克看着比他脑袋还大的字典,陷入沉思。



    光想没有用,还是学吧,洛克拿着花了他两枚银德勒买的鹅毛笔,以极不标准的姿势练习着家人的名字。



    “啪!”鹅毛笔折断,洛克哭笑不得的换另一枝,旁边足足有一摞的鹅毛笔,都是他事先准备的。



    也许是两枚银德勒一枝的鹅毛笔,浪费的让他心疼,洛克的写字姿势,很快调整过来,当然这其中还有老师莫比桑殷勤的关照。



    洛克还诧异发现,莫比桑竟然是一位勋爵,虽然不太理解为什么一名贵族跑来这当老师,但他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结论还影响了洛克很长时间。



    原来不光实力能改变命运,知识也能。



    《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洛克学了一周还是没有多大进展,可能他就是没有语言天赋吧,跟着格蕾丝她们待了这么长时间,夏尔洛方言也才仅仅会一两个。



    直到有一天晚上在格蕾丝和夏茜那留宿。



    “什么?!你会奥摩尔语言?”洛克不顾某个部位还在格蕾丝身体里,激动地问道。



    “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说了。”格蕾丝扶了扶秀发,洛克突然地一个激动让她有点吃不消,“这是贵族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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