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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八章 血炼之骨(第 1/2 页)

    “臭小子,有种和我大打一场,别用什么神通了,就比比拳脚肉身如何,这才是魔应该有的战斗方式,一拳破万法,别整这些花里胡哨的……”指骨中传出余惊雄的声音。

    江珩没有理会,神通不停,指骨每次移动一丁点就被拉回原点。

    余惊雄很是羞怒,他堂堂魔皇何尝吃过这种苦头!

    “你这懦夫,我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

    现在江珩一息间要施展近百次无疆,这种消耗很恐怖,坚持越久,对元神和修为的消耗就越大,到了最后江珩如果还没办法,只能燃烧魂力以生命力作为代价来施展无疆。

    但两三个月江珩还是能坚持的,这也是余惊雄愤怒的地方,他一魔皇要被江珩这小子玩弄两三个月,传出去他还有何颜面在大罗天混?

    江珩思考良久,突然道:“传闻中有一种血炼之法,需要一代代修士的性命滋养,刚开始,血炼之物对修士是有益无害的,但却如饲养,不断给牲口喂吃的、喝的,等牲口长大了,肉多了才会下手宰割,如此一代又一代,血炼之物会越来越强,只是口味也越来越刁,普通的修士已经无法满足了,需要血脉特殊的,甚至不仅限于修士,还有异族,反正只要是成长性高的生灵,都可当作牲口,我以为这种办法不过是小道,歪门邪道而已,没想到竟如此强悍,你将指骨留在北柳天府,看来并非是保护老家啊!”

    刚才还鄙视江珩不敢真刀真枪干的余惊雄,这下是无语了。

    “通常借法,都是以法宝为媒介,就算用血骨,也应该炼制成法宝之后才传给后人,那绿发顷刻间一身精元荡然无存,离死只差一步。看来就是年幼时便服下了血骨,他自以为修炼的是他自己,力量都是他自己的,实则,却是你在里面修炼然后借予他,他的一身修为其实都是你在掌控,或许他都不知道,血骨借法并非是借,而是还,不知多少万年,你一直如此,难怪强大啊!而且,不单单指骨吧,你应该在很多地方都留下自己的血骨,等着有一天血炼大乘后,血骨归一,那时候,我想你能登上大罗天了!”

    江珩刚刚感慨完,余惊雄便赞道:“没想到让你发现了,本皇之能,是否让你感到绝望?”

    余惊雄不是高看自己,自认为天下无敌,他的确很恐怖,区区一节指骨能有如此威能,倘若所有骨头合体,其实力江珩都无法想像究竟能强到什么地步!

    江珩淡淡一笑,道:“我一开始就说这是小道,歪门邪道,虽然出乎我的预料,但仍然逃不出邪道范畴,所谓的邪,就是不走正道,依靠各种花里胡哨,用尽卑鄙伎俩强大自己,不是说错,只是小道路险,行走需留心脚下,别被绊倒了!”

    “看来我还是小瞧了你!”这次,余惊雄神识传来的声音有些冷了。

    他知道江珩发现了,这也是无法避免的,否则他在一开始就用血骨来夺舍江珩岂不美哉?

    这就说明血骨不可能想夺舍就夺舍,它需得其法,知其意,甚至让修士心甘情愿的作为宿体!

    当然,这其中很可能存在骗局,毕竟没人不爱惜自己的命,修为越高越不想死,绿发青年这种层面的人物不可能轻而易举的奉献自己,至少得看看江珩出手,如果自己抵挡不得不是还有血骨护体吗。

    可他没想到稀里糊涂的把命给搭上了!

    另外,绿发青年失去精元后,肉身已经脆弱不堪,余惊雄夺舍后也不可能强大多少,只是神通运用方面与合成血炁,是绿发青年望尘莫及的。

    实力虽有提升,却不可能比得上夺舍一具精元旺盛的高阶肉身好吧。

    不论是秃头,还是白发老翁,乃至弄不明情况的江珩,余惊雄在最开始都有夺舍的机会,却为何还用绿发青年的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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