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你看我的拳头大不大(11)(第 4/4 页)
他成名后的一生写得详尽,但他成为文武状元之前却着墨不多。野史上隐约提过,胡不归出生在一个不出名的世家,母亲身为外族妾室,又早早因病去世,再加上头上还有几个嫡亲的兄弟姐妹,胡不归在家中地位可想而知。
后来一年,胡家上下染了一种怪病,不到半年的时间全府上下几乎死绝,最后只留下了胡不归这一个生命力顽强的庶子。为求出路,胡不归习武学文,所幸他的天赋极高,弱冠之年便被封为文武状元,才有了之后的骁勇将军。
奉欢搜寻了很久,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流传,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搜索到武国时,她现武国的旧址换到现在的地方,是叫做永华市……正是她所在的这一个城市。
难不成,胡不归正因如此才穿到这儿来的?
要不是她翻了衣柜,还真不知道,这胡不归原来是个变态啊。更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她居然认了栽。
不知道为什么,奉欢浑身软得厉害,连动一动的力气也没有,更别提从床上起来。
既然无法反抗,奉欢索性放松下来,软绵绵地趴在床上,但糟糕的是她上身没有半点遮挡,裸|露的后背毫无保留地暴露在空气里。
床边的一张小桌子上摆了满满一碟暗红色的颜料,还有一排映出红光的银针。
他要做什么?
奉欢的目光一晃,忽然觉胡不归的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血口,还有一些鲜血往下滴落,将衣袖染得一片猩红。
那碟颜料……是用他的血做的?
奉欢直直盯着他的眼睛,面上缓缓带出一抹笑,眼里却是一片冰冷,声音带着久未开口的沙哑:“你去干什么了。”
“在下去杀了一个人。”
听到他的话,奉欢毫不觉得意外。她问:“谁?”
胡不归微微笑了笑,苍白的面容上带着一抹病态的潮红:“常常跟姑娘在一起的那个人。”
季晓茹啊。奉欢扬了扬眉,她不明白,“为什么?”
“她常常与姑娘在一起,在下甚为厌烦。”胡不归捻起一根银针,轻轻地在碟子里那一滩暗红的液体里拨划着。液体有些粘稠,以至于针尖能轻易地勾出一个模糊的图案,但很快又融进了液体里。
待一根针上沾满颜色,胡不归抬起眼,看着她的眼眸里盛满春水一般柔软的笑意,却不及眼底,他缓缓道出未说完的话,“所以我杀了她。”
奉欢一怔,还没理解所谓的因果关系,就看见胡不归迈着轻快的步子绕到了她的身后。
奉欢看不到了,但是她清楚地感觉到,有一个人坐在了她的身上,带着一股凉意。明明是闷热的夏天,她却感到后背一凉,寒毛竖起。
淡淡的危机感笼上了她的心头。奉欢想动,软的手脚却无法动弹,她只能压抑着,低声问:“你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