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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 有人送礼?(第 3/3 页)

    更何况这种大灾变年间稍有变异的大个体豆天蛾,一个虫至少都有成年人大拇指粗细,体态那叫一个丰腴肥美。

    这玩意的吃法最经典的就是用擀面杖擀去内脏,裹上一层糊油锅炸透,吃起来又香又酥。

    或者也可以饿上它们两天,整个儿串起来炭火一烤,撒上点盐巴辣椒粉孜然,是正常人绝难想象的美味,可比蚕香太多了。

    奢侈一点的,擀出内脏去皮不要,专门挑出内脏中那白白的一点“膏黄”,或清炒或炖汤,当然公认最奈斯的吃法是炖上大肥肉或牛羊肉...

    “吸溜!”

    林愁就好这口,见着这玩意就不得行,悲伤的眼泪从嘴角哗啦啦的流着。

    这一袋子绿家伙果然就没能见到第二天早上的朝霞,林老板摸黑就把它们给汆了。

    滚水一锅,15秒的火候。

    汆过的豆天蛾一个个把自己涨得笔直——稍微瘦弱细小一点的汆过之后都是蜷曲的,抻得笔直说明这一批货色非常棒。

    皮熟内不熟,汆过水的豆天蛾皮质更加硬撑,用擀面杖擀的时候不容易在其他部位开裂,只会从尾巴或嘴,呲的一下,一泻千里...

    最简单的就是过油一炸了,林愁一边和几人说着话,一边忙着腌制剩余的豆宝皮儿。

    林愁还弄了不少海肠和豆宝皮儿混着串,等着一会上炭开烤。

    当然,海肠是新鲜刚剖的,而豆宝皮是用佐料腌制过的。

    “确实挺香,boss做出来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焦酥咸香。”

    鲍二从来都是一个合格的舔狗,除了四狗子之外舔技整个燕回山无人能出其右。

    林愁跟巷子里的人一样,一般把豆天蛾叫豆宝,而从豆宝里头擀出来的那一点白白的微黄的“膏黄”才叫豆丹。

    大锅的豆丹炖牛羊肉已经在炉子上煨着了,这玩意就是那种天生比较适口、成菜难度也低的上好食材,煨上一两个小时不嫌少,三五个小时也不嫌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离火冷却,不然会有很浓重的虫腥味。

    鲍二嫌弃的说那个味道就像韭菜蘸风油精,也不知道他是咋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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