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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一十八章 冲阵(三)(第 2/2 页)

    洛明在马上使用骑枪的技术只能说是一般,不过仗着自己修为高,又用苍炎遮蔽自己的动作,俯身躲过敌人刺来的骑枪,然后出其不意地发出了一击,才正中那个骑兵的胸口,将他直接从马上打落。

    虽然对方的胸甲只是凹陷下去,没有直接开裂,内部也有厚实的缓冲材料能够吸收部分冲击力,但从奔马上被人打得摔下去,这件事本身也够他喝一壶了吧。

    就与此同时,洛明也感觉到手中的骑枪发出了一阵开裂的声音,恐怕再发出两三次攻击就会完全折断。

    毕竟,骑枪除了枪头部分之外基本上全都是木制,这样才能让它在保证三四米的长度的同时,重量不会超标,使用起来不会太过笨重。

    如果让战马放缓速度,只用骑枪随便捅旁边的敌军的话,就和步兵用的长矛的耐久度差不多,可以用很久。

    但借助高速奔跑的马力对敌人发起冲击,对木杆就是一种严峻的考验了。

    洛明不用自己更惯用的剑,而是用骑枪,主要是为了它的省力效果。

    他手中的骑枪长达四米,攻击范围远胜一般的剑,甚至洛明那把用来让天权剑魂依附的大剑都比骑枪短不少。

    如果要用剑达到同样长度的攻击范围,那就得用上剑气了,剑气的消耗可不少,虽然洛明有五倍于普通剑师的斗气储量,但也不能随便浪费。

    现在,他几乎一点斗气都不用消耗,单纯控制着骑枪去捅人,就能取得杀伤。哪怕骑枪在洛明手中完全是消耗品,但能用个两三回,打倒几个贝兰的精锐骑兵,省下两三次剑气的量,也算挺赚了。

    当然,技艺精湛的人,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尽量降低骑枪的损耗吧。

    就像庖丁解牛这个故事中所说,三脚猫厨子一个月就能把牛刀用坏,好厨子可以把同样的刀用一年才需要换,而庖丁本人用了十九年,依旧像是把新刀一般。

    格兰蒂的技巧虽然到不了那种近乎玄学的水准,但也甩洛明好几条街,比这些贝兰骑兵都要高出几分来。

    毕竟她在出走之前,一直在光辉之刃骑士团接受高水平的培训,还有她那个前任骑士团长爷爷给她开小灶搞特训。

    世俗的王侯之家,都不一定能为子嗣提供这样高标准的教育条件吧。

    只见格兰蒂直接躲开了一根刺来的枪尖,抓住枪杆向后推去,把那个骑兵差点推下马。

    与此同时,她用骑枪将另一根刺来的枪杆拨开一个细微的角度,从自己的头边擦过,手中骑枪又向前轻轻一探,居然直接通过铠甲的缝隙刺入了那个骑兵的脖子,划开一个大口后收回。

    就算这样,她居然还有余裕,收回骑枪,然后向着另一边的敌骑扫去,恰好刺在他的腿缺乏铠甲保护的地方,稍微施加了几分力,把他差点从马上拖下来。

    虽然对手扔掉了骑枪,双手抓住缰绳,哪怕一侧的大腿上留下一个大口子,血如泉涌,也没有落马。

    但这个状态的骑兵,基本上也可以说是失去战斗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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