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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章 狼头产业(下)(第 1/2 页)

    那些“真正的”兽人战士,有游牧业和粗陋的农耕技术,还经常抢劫人类的粮食,饮食条件相对要好,加上它们本身的种族因素,平均身体素质比一般的成年男子要强一点。

    它们还能够自己制作皮甲和少量的铁甲,使用下到狼牙棒上到战斧战锤的各种武器。

    寻常民兵一对一打起来绝对会被兽人战士撕了,一位拥有高级剑士水平,身穿板甲,骑着战马的骑士,一般也只能对付五六个兽人战士,再多的话就可能负伤甚至阵亡。

    甚至剑师被几十个兽人战士围住,不快点找机会逃跑的话也可能丢掉性命。

    当然,兽人战士已经很强悍了,现在却并没有征服广大的地区,成为整个大陆的噩梦,原因就在于它们人口有限。

    虽说几十个兽人战士连剑师都能打败,但一个兽人小部落总共也就只能供养得起几十个这样的战士而已,其余的兽人多半是只能吃个半饱,瘦骨嶙峋,连布甲都没有,只能拎着木棍上阵的可怜虫。

    能够拿出数千兽人战士的,都算是天下有数的大部落了。

    这也就使得斩杀兽人战士成为了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美谈。在最为安全的国家腹心地带,拿出兽人战士的头颅来,都可以骗得一些赞誉。

    到了那些饱受兽人之苦的边境上,能够斩杀兽人战士的“大英雄”,往往会被贵族们敬佩,百姓崇拜,甚至可以引得女孩投怀送抱。

    这中间,其实潜藏着巨大的商机啊。

    这个年代可没有多少圣母癌,哪怕像格兰蒂那样正直善良的楷模,都不会对这些完全不同于人类的异族仁慈。

    因此,这些豺狼人的头颅,其实就和那些象牙雕刻、虎皮大衣没什么区别,不仅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自己家里炫耀武功,作为礼品馈赠他人,或者直接摆出来售卖也同样没有问题。

    至于别人把它买回家,是单纯当做装饰品,还是拿去吹嘘,这都不关洛明的事,只要能够赚到钱就好。

    这也大大拓宽了洛明的思路:在公国内部,他轻易不可能将实力扩张太多,因此需要练出一支精兵然后对外开拓殖民,在外边打下一块更大的基业。

    至于在这过程中杀掉的异族头颅,基本上都可以当做货物——当年地球上的殖民者们就经常收购那些猎头族人的人头工艺品,然后带回欧洲去卖掉,当时这一产业很受欢迎,甚至供不应求,以至于猎头族人杀光了他们能见到的一切敌对部落之后,还对着猩猩和猴子下手了。

    看着这些堆积如小山的战利品,洛明倒也不愁没办法带走。

    因为豺狼人抢劫的时候,经常是拉着整车货物回来,现在这些车都在山谷中放着——对于豺狼人而言,估计这些车都是它们自己完全无法复制的宝贝吧。

    另外,被洛明干掉的那两支商队的货物,也被他“找到”了……到时候把它们送回城里,问失主索要一笔幸苦费,连找地方卖掉这一步都可以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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