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露营(第 2/4 页)
今天收获不错,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与满足,除了村长程红源外。
不过,村民们也都表示了对他的感谢,毕竟是他提出组织人一起采药的,虽然他并没有邀请一些人,但到底还是他带的队。
一句话,有了收获,大家心情都很好。
程赫抱着女儿回来时,见到村民给自己留的天麻,很是意外。他原本以为,村民们会为这点东西分不匀而打架,他不想见那场面,特地跑远一些。
没想到村民们不但在一起和和乐乐,还特意给自己留了一份。
以他在大城市呆了几年的心性来看,村民们还是很质朴啊!
这个发现让他感觉非常不错。
就着篝火堆,他烤起了下午挖到的一只竹狸。
竹狸这玩竟儿只吃竹子的根,常年生活在地底,长得却很是肥大,今天抓到的这只,至少有五六斤重,去掉皮毛和内脏也有四斤多,全是肉,比野兔都要好吃。
程赫心下感慨,山里的普通东西,进了城里价格都很贵。
人工养殖的竹狸都要七八十块钱一斤,是猪肉的三倍以上,而且供不应求。他抓的这只野生的,大概得值好几百了。
好几年没吃到这玩意儿,本来想拿回去晚上红烧或者焖了吃,下酒不错。
但是既然回不去了,就烤了算了,说实话,有些浪费这么好的肉。
要是有什么佐料就好了,撒点孜然,十三香,辣椒粉,胡椒,再抹点油,最后再刷一层烧烤蜜,要是再配上冰啤酒,啧,美滋滋!
可惜今天不是打算出来野炊的,没带这些东西。当然,盐巴是少不了带的。进山的人都知道。
但是话说回来,野生竹狸肉质非常鲜嫩,烤起来香味很浓,色泽焦黄焦黄的,油脂都滴到火堆上了,烧起来噼里啪啦的,也极能勾人的食欲。
没打算在外面过夜的,事已至此,就这么凑合吧。他总不能一个人趁着天黑抱着女儿跑回去。那岂不是要被人当成怪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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