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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招蜂惹蝶(七夕快乐)(第 4/4 页)

    说完,朱雨莎在陈峰的脸上亲了一口,“老公,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她高兴的时候,就喜欢叫陈峰老公。

    陈峰呢,也挺喜欢她这样叫他。可是今天心真的有点累。算了,以后他再加点班吧。

    *

    第二天,陈峰是提早下班过来参加酒席。

    可能是为了照顾上班的亲友,婚礼的酒席是订在晚上。

    朱雨莎挽着陈峰的胳膊进场。新娘是她高中同学。

    朱雨莎也是来了a市才知道这同学也在这里。于是一来二往的,两人就好得像是可以穿一条裙子,可以共用一个包了。

    婚宴办了四五十桌,朱雨莎享受着众人的注目礼。她今天是精心打扮过的,完全不怕压不住场子。

    两人找了位置坐下。

    新娘很快过来跟朱雨莎交谈了一会,实在太忙,就走开了。

    朱雨莎坐在那里,端看四周,突然觉得有点索然无味。

    身边那些女生穿得都没她好看,打扮也没品味,她跟谁比?

    朱雨莎的目光毫无目的地扫了扫,然后大门口的位置,她的视线停住了,眼里是不可置信。

    路遥遥为什么也在这里?

    她眼睛里的怒火都要瞪出来了。虽然放弃了贺思源,但不代表她朱雨莎就祝福路遥遥了,不可能。她祝他们早日离婚,才不要百年好合呢,最好是思源哥将路遥遥直接给甩了。

    察觉到她的不对劲,陈峰看向门口,看到了路遥遥。

    路遥遥今天穿得很低调,不想抢风头。就一件米白色的纯色v领连衣裙,一双半高跟鞋,一个手包,可是却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知性又美丽。她年纪又尚轻,沉稳中又透出一种青春靓丽的感觉。

    “你认识的?”陈峰好奇的问。

    朱雨莎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不认识。看什么看,难道长得比我美?”

    当然事实确实是路遥遥要比她长得美。清晰的认知到这个,朱雨莎的心情瞬间更不美了。

    路遥遥跟谁都不认识,她也没有看到朱雨莎。她今天来参加婚礼,是因为新郎是p大同院校的学长,也是外国语学院当年的学生会主席。

    当年路遥遥在p大勤工俭学的时候,很多工作机会都是学长推荐的。当时还有人开过玩笑,学长是不是喜欢路遥遥。学长笑笑:“怎么可能。我可是好兔子,从来不吃窝边草。”再加上,路遥遥才上大一,就被贺思源追了去,也就没有人再开这个玩笑了。

    学长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毕业就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做化工机械,三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员工由最开始的三人,已经有了一百多人了。

    ------题外话------

    今天是七夕,刚下班回来,啥也没干,加更一章,祝大家七夕快乐哦。留言的妞均奖励潇湘币,来么。么么哒,给大家一个贺氏香吻,遥遥的也可以,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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