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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谁来领死?(第 1/4 页)

    十失兔身穿一身皮甲,内里是牛皮所作,外面则是被像鱼鳞一样的铁片包裹着。这样既可以保证足够轻便,不给马匹增加额外的负担,又能具备一定的防护性。

    根据保存至今的真实盔甲实验的结果,同时代的普通弓箭无法穿透这种蒙古轻骑兵所穿之皮甲。

    蒙古马矮小而精壮,皮厚毛粗,移动速度不算特别快,长处是耐受力极强,耐寒,而且长途奔袭不需要补充草料。

    十失兔所率领的这200人都属于蒙古轻骑兵,平时他们的任务就是侦察,掩护,两翼攻击,为重骑兵提供弓箭的火力支援。

    看到十失兔按耐不住猴性,策马向自己袭来,这正好符合秦良玉的心意。

    她需要的,就是这两百骑兵老老实实的待在这儿,做好饺子馅儿的本分。

    这会儿功夫里,李如松应该正在快马加鞭的赶制饺子皮儿,等皮儿擀好了,就把这饺子馅儿裹起来,然后下锅。

    默默盘算了一下时间,一切顺利的话,应该再有小半个时辰就差不多了。

    秦良玉咬了咬牙关,一个深呼吸,双手横握紧了长枪,目不转睛的盯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蒙古将领。

    这是真正的生死相搏!

    十失兔的武器是一把蒙古轻骑兵最常见不过的马刀。

    夸张的弯曲幅度,近乎呈现着半圆形,正高高的举起,挥舞着冲秦良玉砍来。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100步!

    50步!

    30步!

    秦良玉看准时机,猛地一弯腰,一夹马肚,驱赶着自己的白马正对着对方就冲了上去。

    十失兔看对方竟然迎面冲自己而来,先是一愣,但此刻他已无法回头,配合上马匹冲击的惯性,他的身子歪向一侧,在马背上大幅度的倾斜着,一手抓着马的缰绳,一手持刀,那姿势跟要割草一般。

    只不过秦良玉可不是任人宰割的韭菜。

    待两个人越离越近,距离对方只有两三米远的时候,秦良玉高高的举起长枪,对着对方的马后颈就是一棍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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