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一百二十一章 男儿当带三尺剑(下)(第 1/4 页)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这是曹焱很喜欢的一句话,他甚至将其引以为激励自己的格言,对于那种只属于武将与谋士的乱世,他其实是异常向往的。

    百姓安居乐业的盛世,永远都不是他这种人所追求的,他所希冀的,恰是身在如此混乱的战场,而战场,也是他这种人唯一的归宿。

    故而这一场波及整个南地,影响深远的战争对其他人而言,或许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但在他看来,却正是他曹焱能够大显身手,一展所学的时候。

    可他也知道,在这句壮志凌云,道尽了男儿豪情的话后面,其实还紧跟着一句不算什么好兆头的话。

    活下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与证明自己一样重要。

    生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果没有抓住前一个信念,他是长不到这么大的,而如果没有抓住后一个信念,他是没办法从玉阳军三十万人里脱颖而出的。

    但他绝不想做第二个常定方,如果有可能,他其实更愿意留在玉阳军里,带着这些真正的强者,跟天下好好地战个痛快,若是那样他还是死在了战场上,那也认了。

    不过大丈夫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他虽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凉国人生的,但最起码他是凉国人给养大的,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凉国给的,既然如此,他就做不到跟那位素未谋面的大将军一样去背叛凉国。

    人活一世,总还是得念着些“恩情”的,不是吗?

    他慢慢地睁开了眼,入目的,却仍是一片漆黑,慢慢的,才终于有物件的轮廓映入他的眼中。他抬起了头,看向了被层层叠叠的树叶所遮蔽的天空。

    对于外界时间的流逝,他是极其敏感的,说了多久醒,就是多久,无论他再累,再困,他都一定会醒过来。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天色已暗,但这正是最好的时间。

    这是生在不同的民族所拥有的小优势,也是曹焱刻意去抓住的一个小优势。

    罗刹族的人眼神非常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他们的视力也会跟其他人一样大打折扣,但总归还是好过一般人的,而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就这一点点距离的差别,中间往往就是生与死之间的鸿沟。

    -->>(第 1/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史上最强炼气期 这个体质便宜卖 明尊 妖尾:我才不要当会长 异度荒尘 校花的贴身高手 诡秘:从阅读者开始 人族镇守使 我用阵法补天地 全民领主:我的亡灵会裂变 鸿蒙霸体诀 吞噬古帝 震惊我的徒弟居然是女帝 九龙归一诀 普罗之主 大荒剑帝 荒古武神 从斩妖除魔开始长生不死 重生之都市仙尊 灰烬领主
最多阅读 夜无疆 我的好女婿 重生之都市仙尊 皇修 万相之王 我们反派才不想当踏脚石 九星神龙诀 凌天剑帝 最强升级系统 龙渊剑神 极道剑尊 九龙归一诀 神农道君 仙府种田 万世之名 荒古武神 魔王 鸿蒙天帝 凡骨 从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