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 不放手(第 3/3 页)
“陈教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把手枪插进后腰上的枪套,跟着犯罪嫌疑人跳进了那条河,我眼睁睁地看见陈教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的一条胳膊,紧接着,他们俩个人一眨眼就被水冲走了……”
这是若干日子之后,林恩作为“陈华烈士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站在台上,向我们讲述的话语了。
这样的话,是总队宣传处长亲自“把关”修改之后,林恩“背”下来的。
后来,“蝈蝈”一脸阴郁地告诉我:“陈华完全可以朝他开上一枪,一枪不行就两枪……然后,等着去下游捞尸体吧。”
我说:“不……他永远不会那样做!”
“蝈蝈”愕然盯住我的眼睛。
“他……那时候,陈华,他不是抓人,他是救人……那个人不是掉到河里去了吗?他只是想把他捞起来……陈华,跟你不一样,你是勇士……他……他……大慈悲……”我泣不成声。
足足沉默了一分钟,“蝈蝈”说:“也许吧……”
总之,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阿排落水,或者是试图跳水逃跑,紧接着陈华跟着跳水,抓住犯罪嫌疑人的一条胳膊,然后,他们就在湍急的水流中消失。
林恩毫不迟疑地跟着跳了下去。
林恩说,他根本想不到一条宽不及两米的排水沟,水流有那么大的冲击力,林恩说,他差一点点就被汹涌的水流卷入沟底。他说他伸手抓住一条裂缝,“三面光”的水渠经过多年的水蚀风化之后的裂缝,他用右手的手指死抠着裂缝,用左手无比艰难地脱下外衣、内衣、长裤……最后只剩下小内裤。
“92”式手枪,被他用牙叼住;
林恩说,他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嘴巴那么大,竟然能叼住一把手枪;
他还说,他跳下沟渠时,最先想到的,就是不能把枪给弄丢了……
林恩嘴巴里叼着手枪,12月的冷雨中,挣扎着爬上沟岸。
别说手机,就连钱包、证件……全都随水而逝。
远处的协警根本没看到发生了什么事。
林恩说,他穿个小内裤,一路“裸奔”,上岸后,右手拎着手枪,奔跑100余米,冲上堤岸,一把抢过协警的手机,抖抖索索地拨通侦察员老水的电话,第一句话就是:“出事了!出事了!”
半小时之后,保山边防支队侦察队的队员们,会同当地派出所的警员们,在“电站河”的拦污网前找到了陈华的遗体和犯罪嫌疑人阿排的尸体。
陈华的遗体和犯罪嫌疑人的尸体打捞上岸时,陈华的胳膊与犯罪嫌疑人的胳膊,仍然死死地缠在一起,怎么也无法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