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 那年我十七岁(第 3/4 页)
“后来,我们很快就查到,‘四哥’是从一家夜总会把你给带走的。”似乎在等待着烈酒的辛辣慢慢从他的口腔里消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继续说道。
“是,那时候,我在夜总会做小姐。”说出“小姐”两个字,我禁不住再次悲从中来。如果我从来没有做过“小姐”,如果我好好把大学念完,如果我现在就是个小报实习记者,那该多好啊!可是,如果我不做小姐,不被“四哥”租去做女朋友,我又如何能认识这只“蝈蝈”,如何能用整整三年的时光来爱上一个人,寻找一个人?
生活啊,是不是总这样阴差阳错?
这些都是我心里想的,无法对他说。
“你不是大学生吗?怎么会去做……那个?”一口烈酒落肚,“蝈蝈”似乎也放松了许多,不假思索地问我。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三年前,我在夜总会做小姐的时候,至少有一打客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
我会告诉他们:“没钱花呗!”
或者:“我喜欢,你管得着嘛你?”
就这么简单。
可现在是“蝈蝈”提出的问题,我得想想,认真回答他。
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热茶。把茶杯搁回到茶几上时,我已经决定,把我的一切,毫无保留地讲给他听。
“这得从我的第一次讲起。”
他约略一楞之后,才明白我说的“第一次”是什么意思,我没有脸红,他反倒有些扭捏的样子。
我就喜欢他这个样子,也许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可他的内心单纯透明,像个孩子。
高中二年级那年,靓仔,他在我的故事里不过昙花一现,我不必提及他的名字,因为他长得帅,我就叫他靓仔吧。他是我们班作文写得最好的男孩,他老爸是个大学老师,他的家简直就是个图书馆,那天他把我约到他的家里,他打算背靠着层层叠叠的书架亲我的嘴,我使劲把他推开。
靓仔很不开心,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好”了这么长时间,不让我吻你?
我说,我担心那些书掉下来砸死我。
靓仔想了想,在地板上坐了下来。他又想了一会儿,对我说:“是我梦蝴蝶,还是蝴蝶梦我?”
我知道那是几千年前一个叫庄子的老家伙说过的话,庄子要是活在今天,肯定是个老不知羞的大流氓。
我一下子就笑得吐出了周星星的口水彩虹。
我问靓仔:“你不是想当梁山伯吧?”
-->>(第 3/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