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败家(第 3/4 页)
经过一番自欺欺人的商议,掌柜和伙计一致同意卖掉客栈。
南安郡王伸手,楚舜他们一人从怀里掏出五千两,一脸不舍的拍他手上。
一人五千两,刚刚好两万两。
南安郡王把银票给掌柜的,掌柜的给了南安郡王一张叠好的纸。
南安郡王打开看了两眼,瞥向掌柜的,“胆子很肥啊,房子烧没了,给我一张房契,地契呢?”
“烧没了。”
“……。”
南安郡王懵住了。
“这是房子烧没了,房契还在。”
“地烧不掉,地契却烧没了?”
楚舜一脸黑线的问道。
客栈掌柜的脸和他们客栈一样尴尬。
本来房契地契都应该在东家手里的,因为要卖掉客栈,所以昨天都交给了他。
他怕弄丢,特意藏在枕头下面。
昨晚睡的迷迷糊糊的听人叫走水,披了衣服就出来看,忘了把房契地契带身上。
等他想起来的时候,他的屋子已经被大火包围,他拼了命进去,结果拿的时候,地契掉在了地上。
他想去捡,横梁砸下来。
他眼睁睁的看着地契化为灰烬。
在古代,房契地契是唯一的产权证明。
没有了地契,就是打官司到衙门,也不能证明这块地是客栈的。
但有房契在,能证明房子是他们的,谁也抢不走。
杏儿眨眨眼,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她转身去找苏锦,“姑娘,姑娘,南安郡王他们花了两万两买了几块烂砖头。”
楚舜,“……。”
南安郡王,“……。”
北宁侯世子,“……。”
定国公府大少爷,“……。”
四人齐齐黑线。
说的好像他们是败家子似的。
可拿不到地契,手里的房契只能证明这几块烂砖头是他们的。
说他们花两万两只买了几块烂砖头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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