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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一章狂热粉丝(第 3/4 页)

    “一棒?”

    闪光的弗莱士目光一闪,正常人不应该高喊砍死对方?

    而且,致使性感囚犯昏迷的伤势貌似就是类似棍棒的钝器伤害。

    “你一定不知道大圣……按照你们英雄协会的说法,大圣应该是一只猴类怪人,嗯,《大圣传》里面是如此称呼大圣——龙以上灾害怪人,为什么升不到神级?大约是最后输给king,真是让人不甘心,明明大圣更有魅力,为何会输给king?闪光,你说为何?”

    “大圣愿以不死之身,换取大闹一场的刹那璀璨光华,如划落的陨石震惊世人,不屈于天注定的命运,大胆地伸手触摸那逍遥快活的自在,誓要一棒打碎拘禁他的枷锁,不准天管他,也不准地也管他,更是不准英雄管他,因为他是……齐天大圣!!”

    “所以,真正的结局应该是大圣一棒打死king,威震天下,令所有人望而生畏!”

    “嗯?”

    闪光的弗莱士心头一紧,莱德暴露的这种思想是典型崇拜怪人的危险念头,手持棍棒的猴类怪人?与童帝等人推测袭击性感囚犯的凶手一模一样。

    他蓦然回头,目光凌厉地射向莱德,瞳孔一缩,只见桌子后面,莱德的模样早已大变,头戴凤翎紫金冠,身披锁子黄金甲,足踏藕丝步云靴,手持一支金箍棒。

    “你这装扮?”

    闪光的弗莱士狐疑地盯着打扮怪异的莱德。

    “大圣的经历应该让更多人看到、听到,更应该让更多的人崇拜大圣……”

    莱德呢喃着,样貌悄然发生变化,一簇簇毛发从他的皮肤冒出,面部也逐渐变得尖嘴猴腮,

    “怪人?”

    “嘿,实话告诉你,曾经我只是猴类动物爱好者,因为逐渐痴迷过度而变异成怪人,成为怪人后,害怕遭遇你们英雄,所以藏身在果园的猴群当中,终日与猴子们为伴,日子也过的逍遥自在,不过,自从接触到大圣之后,一切都变了。”莱德狂热道:“作为怪人,就应该如同大圣一般顶天立地,视天下英雄为粪土,手持金箍棒,棒打天下,做到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地步。”

    说话的功夫,他渐渐没有了人样,而是十足十的猴头模样,尖嘴猴腮,浑身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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