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草原之夜(四)(第 1/3 页)
食尸鬼,上古荒兽的一种。在上古荒兽中,食尸鬼也算是有些名气。而它出名的原因就在于,它什么都吃!
无论是何种动物的尸骸,食尸鬼都能津津有味的吃下去。甚至,连一些死了很久的尸骨,食尸鬼也能将其从土里刨出来,并且作为食物吃下去。
因为食尸鬼的这个习性,所以,无论是魔人还是人族,都对它们深恶痛绝。一旦有天道高手在野外遇见它们,一定会顺手除之。
经过这么多年,萧小酒以为在这片大陆上早已没有了食尸鬼这种生物。没想到,它们竟然出现在潘松大草原上。并且,它们对自己的行踪也隐藏的非常好,起码萧家关于潘松大草原的情报中,就没有提及它们。
萧小酒接连干掉了一只棕熊,一只猎豹,九只野狗以及五匹草原狼。此时的萧小酒的体力已经差不多快到极限。而那两只食尸鬼,似乎也看出了萧小酒的身体状况,挥舞着它们锋利的爪子,企图给萧小酒造成一定的伤害。
食尸鬼的个头很小,大概只有一米左右,刚好搭在萧小酒的腰部。见此,萧小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萧小酒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攻击到这两只食尸鬼,一是自己的确太累了,已经做不了太快速的身形移动了。所以,坐下来,能节省一些体力就节省一些体力。
那两只食尸鬼见萧小酒坐了下来。一时间,好像有些举棋不定了。在它们眼中,眼前的这个天道高手明明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但是却异常的顽强。甚至,全凭一口气就干掉了那么多野兽,这让这两只食尸鬼感到十分困惑。
食尸鬼身为上古荒兽,不仅自身实力要比那些草原狼,野狗这样的野兽强一些,智力也要比它们强上一些。它们会从一个人的精神,刀具,防具,体力等等一系列方面来评价这个人的威胁程度。
然而,眼前的这个天道高手,它们有些看不懂了。明明是刀具,防具,体力等等方面都差的一塌糊涂,但是精神上却是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并且,他的眼神中闪烁的那种冷光,让两只食尸鬼有些胆寒。
然而,胆寒归胆寒。这两只食尸鬼能够在这潘松大草原上存活下来,也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对于它俩,从来就没有一天日子是不拼命的。所以,略一商量,它俩就冲着萧小酒冲了上去。
它俩快速冲向萧小酒,一方面是因为它俩觉得萧小酒肯定在它俩的联手之下撑不下去了。而另一方面,则是身后的狼鼠越来越多了。
这两只食尸鬼在潘松大草原上生活了这么久,跟狼鼠它们打交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狼鼠是什么性格,它俩简直太清楚不过了。
一句话总结,狼鼠这东西就是欺软怕硬的主。平日里,在潘松大草原上看见它俩绝对是有多远就会躲多远,根本不敢跟他两起任何冲突。但是,如果说狼鼠是一个善类,那也绝对不可能。因为,这两只食尸鬼可是亲眼见过一次,几百上千只狼鼠远远地跟在一头棕熊身后,然后活活把它耗死。
这个场面,给两只食尸鬼留下的印象实在太深,并且,那黑压压一片的狼鼠在啃食棕熊尸体的场面,完全就是这两只食尸鬼的噩梦。所以,在听到身后的狼鼠数量越来越多时,这两只食尸鬼就知道决不能再拖下去了。
要知道,自己两个虽然比狼鼠要强大许多,但是狼鼠一旦数量多起来,在这片草原上,也是无任何野兽以及上古荒兽看轻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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