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死道友不死贫僧(第 2/4 页)
去你妈的子嗣多多益善。
家里粮食交完税只够三口之家饿不死,多多益善,多出来的喝西北风吗?
“家中无粮,何以敢多育子嗣!
且人丁税重,以那饿不死的粮食量,如何缴纳多多益善的子嗣人丁税!”
季越语气生冷了许多,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思想的残酷。
“国师大人,孩童若是早夭,则无需缴人丁税,人丁税的缴纳需得成年之后。
而根据当年商鞅之法,一户之中若有两口成年男丁,须得分家另立,人丁税也无须原来家主承担。”李斯站出来说道。
季越忽略了现在是秦朝,不是后来宗族林立,一家几十上百口还不分家的时代。
秦朝如果不分家的话,那么赋税得增倍。
“纵使如此,若是收税过多,百姓手中永无余粮,一旦出现什么天灾人祸,顷刻就是破家之灾!”
当一个家庭,家里面除了维生的粮食之外,没有任何多余产品的时候。那么这个家庭关系,家庭结构是相当的脆弱的。
一旦有天灾或者人祸,家庭结构瞬间就会崩塌,天灾指的是某一年粮食减产,乃至于绝收,人祸指的是生了病,或者断了腿之类的。
这样的家庭是没有任何抗击打能力的,显然也是非常不健康的状态。
一旦这样的家庭成片大面积的出现,那么想要增长人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说句实在话,人口不降低就是好的了。
季越也算是明白秦朝为什么会那么迅的崩溃了!
这样的土地税收政策,对于整个农民阶层来讲,是极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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