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二章 人民审判官(第 3/4 页)
呃,没有说不定。
也不敢有说不定的。
否则承天门前的百万军民不答应!
实际上这场百万大游行,已经对这件事一槌定音,没有人敢阻挡这大势,谁敢阻挡结果都和那个被踩死的腐儒一样下场。后者是人群经过后那些巡警拿铁锹铲起来的,在他身上至少走过了一万人,他被踩得都快和街道融为一体了。
“大明的军民们,在此我以监国的身份命令你们,回去等待,等待四民大会的消息,我也将回去等待,等待国家和人民的召唤!”
公主说道。
说完她向着外面的百万军民行礼然后转身款款离开……
不过事情并没这么简单,因为四民大会对皇帝的审判,首先得有一个专门的法庭,而且得有主审法官,这个同样不能是朝廷大臣,无论大理寺还是刑部都不行,他们都没有资格审判皇帝。所有官都不行,所有官都是皇帝的臣属,按照大明国家解释,皇帝是国家的世袭治理者,他任命自己的臣属治理保卫国家,无论军队还是朝廷官员都是他任命的臣属。那么必须得有一个民间身份的主审法官,再加上几个同审的法官才行,甚至得有一个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独立于朝廷之外,不负责民间司法审判,只负责审判皇帝。
这和欧洲不一样。
欧洲审判那些君主都是以雅威的名义,君权神授的原则下,手按圣经就有权审判所有君主,这不是人在审判君主,这是神在审判君主。
但大明是真正以人民的名义。
甚至不是以昊天上帝名义,虽然以这个名义也可以,但这样就又回到权力神授原则,而这是杨庆不希望看到的,再说也没人代表昊天上帝,原本他倒是最合适,但他已经是皇帝的臣属了。剩下总不能找个道士,道教那么多派系至今还扯不清,事实上杨庆对他们非常失望,因为派系问题他们至今连昊天上帝的解释都对他支持有限,再说就算最正统的张天师,那其实也是皇帝封的官,依然算是皇帝的臣属。
所以只能以人民的名义。
好吧,独立大fa官闪亮登场了。
但不能叫这个名字,必须有一个更符合其身份定位的,比如说叫人民审判官,这个名字就很合适了。人民审判官,不负责审判人民,只负责审判犯罪的皇帝,同样皇帝任命的法司官员无权审判皇帝,但有权审判犯罪的人民。
这就可以解决法官问题。
这个法官由四民大会聘用,四民代表投票找几个人选,最好是那些知识渊博,真正德高望重的,然后再由他们以人民审判官的身份,组成这个专门审判皇帝的特别法庭。
这还不够。
还必须得有起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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