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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一十四章 烈酒地窖(上)(第 1/2 页)

    通向地底世界的入口有很多,有时它是一处废弃的矿井隧道,有时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大坑洞,有时甚至是一株枯萎的巨树躯干,又或者是一个外形像带有獠牙的怪兽头颅的石丘建筑。

    距离慕雅城邦最近的地底出入口,需要5天左右的马车路程才能到达。那处出入口被人们称为‘耀眼阶梯’,因为地底的原住民们在顺着入口的石梯,一级一级向上看去的时候,最后总是会被耀眼的阳光刺痛双目。

    但不管怎么说,很多生活在慕雅城邦的地底原住民,最初都是通过‘耀眼阶梯’到达地面,抛弃原有身份,开始新的生活的。

    在这五天的路程中,巴里特一行人会经过一处全都是灰矮人的村落,一座普通的人类小镇,以及一座以半精灵为主的混血物种城市。

    而如果他们选择绕一些远的话(路程增加一倍),还能到达一处以卓尔精灵为主的村镇,并且还能去一个满是牛头人的巢穴观光一下。

    法师们把大多数以异族为主修建起来的城市,都放在了自己的脚边,放在了浮空之城阴影的笼罩范围内。这样一来,只要这些在性格方面颇有些偏激的种族,稍有些别样心思,一道恐怖的魔法便会从天空中直射而下,将整个城镇焚成灰烬。

    ……

    冒险通常需要代步工具,巴里特等人全部都有坐骑,魏玛假等爵几个人骑的是几匹老实本分的杂色驮马,这些驮马虽然奔跑的速度不快,但是耐力方面却相当的好。而地精的坐骑则是那只长着弯角的骑乘山羊,其撒欢的跑起来后,居然并不比‘胡萝卜’慢多少。

    众人经过了大半天的辛苦赶路,终于在最后一抹阳光还流连在山峦之巅的时候,到达了这处名为‘烈酒地窖’的灰矮人村落。

    “说句实话,我们真应该在还算有钱的时候,把那辆常租的四乘马车买下来,而不是买了几匹便宜而又难骑的驮马。”威廉对魏玛假爵士抱怨道,“骑马可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我的大腿内侧被磨掉了整整一层油皮,疼的要命。”他牵着马匹,一瘸一拐的跟在众人后面走进了村落。

    “那是因为你的骑术太差了。”魏玛假爵士趾高气昂的说,这家伙的骑术是几个人中最好的,“冒险的时候哪有那么多平整的大道供你驱使马车的,崎岖坎坷的山路、浓翠茂密的森林,这些才是我们经常行走的地方。更何况,一个精英冒险者怎么能连马都不会骑呢?你说是不是,巴里特?”他很自来熟的问道。

    “骑术么?也许吧。”巴里特面无表情的回答。他本人的骑术就不太好,自然不会支持这样的观点,所幸现在已经有了很大改观。

    蛮子在最初骑马的时候,大腿内侧也经常会被马鞍磨得像砂纸刮过一样生疼,但经过了这半年的锻炼后,现在的他已经和‘胡萝卜’有了些许默契,也稍微懂得一点根据坐骑的奔跑节奏,来调整自己的重心起伏。

    虽然他还称不上是一个优秀的骑手,但至少长途跋涉已经不成问题了。

    阳光渐渐泯灭,天色愈加晦暗,‘烈酒地窖’村庄却在此时刚刚开始有些热闹。居住在村庄里的是一支被称为‘寒钢’的灰矮人氏族,虽然他们在两百多年以前就走出了幽暗地域,来到了阳光之下,但是由于地底种族通常都带有‘强光敏感’的属性,所以他们至今依然不太适应在白天外出活动。

    ‘烈酒地窖’的建筑风格颇为奇特,它的一半建于地上,一半处于地下。地上部分的建筑像灰矮人的个头一样低矮,大多数建筑甚至连两米都不到。虽然这种高度对于灰矮人们日常生活来讲,完全不成问题,但是对于像巴里特这样的外来者,却十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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