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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舍 生 取 义(第 2/3 页)

    一个人,他的种种传说即便是有多么的可怕,只要没有与他产生实质性的碰撞,那也仅仅止步于传说。

    可是,当忽然有了这么一天,必须真实的面对着这个人,那么,他的高度,往往由于他夹带着凌厉无比的气势降临于眼前,必须得跟他相遇较量之时际,便会被无形的扩大了形象,形成了一种难以负荷的巨大的压力。

    毕竟,传说太过于遥远,而现实,尤其是面对面的现实,才是切切实实关系到自身生命之安危的重大事情。

    马景达虽然自信他的武功绝对可以挤上一流层次,但是,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他决计不可能是郑回的对手的。何况,听他们刚才的对话,和郑回一起的,还有一个老余——在黄衫派里面,能够被郑回高看一眼,把老余带来对付彭半剑的高手,绝非寻常之辈。

    黄衫派里面,姓余的高手,或许不少,但是,可以跟郑回匹肩的余姓高手,便只有一个:“闪电剑”,余不意!

    “闪电剑”,这绰号有点俗气,但是,却实实在在的阐释了余不意的剑的确出手之快,绝对是快若闪电的,往往,在与人交锋之时,一剑见高下,生死立判!

    而,至今,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么,便是表示了,跟他对敌之人,皆彻底消失于这个世上了。

    黄衫派,从他们的总把子云中龙以降,有四名超级高手,郑回和余不意二人,便是这四人中的两个。

    光郑回一个,就足够把马景达搞掂,更何况,还有余不意,一个同样超级恐怖的存在?

    然而,即便是如此,马景达依然尽自己的最后力量试图保护小安。

    小安抬头,看着这个打算使用最后的残留的一丝力量保护他的人的眼睛,或许,小安的眼睛并不好用,做不到武林高手黑暗中可视物体那般厉害,但是,时值皎洁的月光从被轰击扩大数倍的地窖洞口洒之下来,地窖已经有了光亮,虽然光线的亮度也极之有限,只是朦胧一片,但是,小安和马景达的距离可说是近在眼前,且两人的两双眼睛之间之距离,不足两个拳头,所以,小安可以很清晰的看见了,马景达的眼神之中,除了布满着深深的恐惧之外,却是分外之清澈,原来那些贪婪消失殆尽,仿佛那风卷残云,迅速还原了纯净的一片蓝天。

    而深深恐惧之中,更多的,是蕴涵着一丝浓浓的愧疚。

    这一刻,小安心神震动,终于有了一丝感动。他想对马景达说什么,马景达看了他一眼,依然紧紧捂住他的小嘴巴,摇摇头,不让他说话。

    小安口不能言,只好伸出小手,在马景达的手背比划了一阵。

    马景达眼神一闪,却极快的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因为,小安在他手背写字:以我做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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