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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二章 两个爱情故事(第 1/4 页)

    寻常之人,怀里揣着二百两黄金,如此一笔巨大的财富,无异揣着个流动小金库,想必是寝食难安,不知如何才好。而郭英俊却是随随便便找了间客栈,随随便便的把两根小金条放进他的小包裹就那么扔在床头的桌上,然后钻进被窝,遮头盖脸的,倒头就睡,还呼噜呼噜的睡得蛮香甜的样子。

    天下间,嗅觉最是敏锐者,莫过于两种人,一是梁上空空君子手,二是偷香窃玉采花下作之流。哪里有钱财可盗,哪里有美女可窃,仿佛冥冥之中,自有某种神奇的力量给予他们传递精准无比的信息。

    可不是,估摸半个时辰之后,幽暗的窗纸被口水弄破了一个口子,然后,伸进一口筒管,吹进缕缕淡黄的烟雾,逐渐往屋里递进。

    一会儿,郭英俊在被窝里轻轻咳嗽几声,然后,又恢复了安静。

    筒管悄然退去,然后,伸进一把匕首沿着窗子底下轻轻一划,咔的一声轻响,窗门应声而开,一条黑溜溜的影子仿佛泥鳅般滑了进来,窗门随之关闭。

    屋里,很快回复原来的昏黑,只是,由于窗纸还留着小孔,屋里屋外的光差显得些许的瑕疵,较见突兀而已。但对这个不速之客而言,反而成了他的唯一光源。

    就着着这聊胜于无的微弱的光源,不速之客居然熟头熟路的径直行至床前,手握匕首,站在床前,却究竟还是有着顾忌不敢冒昧动作,眼睛四转,很快看见了桌子上的包裹,不由一愣,轻“咦”了一声,显然,人家出门在外,通常是把贵重之物藏匿在床上,而这个客人居然把包裹随随便便的摆放在桌上,这与情理不合呀!莫非,贵重之物并不在包裹里,而是在身上?

    但是,让不速之客无语的是,这丫的蒙着头脸,把整床被子卷的挺牢实的,要摸索他的怀里是否藏物,怕是须得将他的被子拉开,但是,如此一来,却是动静大了,也不知那迷魂香是否有过期之误,万一药物不那么好使,又或是分量轻了,把他弄醒了,反抗起来咋办,难道把他给杀了——貌似,这间客栈是梦家开的,图个钱财也就算了,如果伤及性命,恐怕梦家为了声誉,势必不依不饶的追杀自己,那可不划算,万万不妥的。

    不速之客犹豫了一下,暗忖,莫非,今夜要空手而回,那可是空手道上的大忌呀!

    不成,说什么也要那些物事走人,最少,迷魂香是要钱买的,却是不能干了亏本生意。

    于是,他轻轻挪动脚步,走到桌前,先是探手摸索之,很快给他摸着硬家伙,心里一跳,暗暗激动,难道这是干货?

    但是,他立刻又排除了,人家哪里会那么傻,把贵重之物随随便便摆在这桌上呢?

    但不管如何,说什么都要看一看,将就拿点啥走人就算了。

    于是,他利索的揭开包裹,第一时间拿起刚才摸索到的硬货,入手沉甸甸的,借着微弱光源,竟然黄橙橙的,金子!?

    顿时又惊又喜,几乎要忍不住叫了起来,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在这个过程中,他忘掉了除了一手拿着小金条另外一手还握着匕首,以致,捂嘴的时候差点把鼻子给切掉半边,还好,及时反应过来,免了一次流血事故。

    得手之后,再不留恋,把小金条揣入怀里,将包裹粗略收拾,推回原位,便转身返回窗前,提起窗门,一溜烟般轻巧的钻了出去。

    然而,当他出来走廊之后,却是不由一惊,原来,原本寂静的昏暗的走廊,居然站着一个人。

    那人依靠在一条石柱上,面向外面,手里握着酒壶,一边喝着酒,一边观赏着花园里的白雪纷飞。

    也不知此人是否有所觉察,反正,不速之客究竟是做贼心虚,迟疑了一下,然后,转身,足尖一点,往相反方向迅速飞奔。

    然而,当他奔过十数丈,抬眼处,不由嘎然刹住脚步,揉揉眼睛,再细看之,没有看错,不是眼睛有毛病,刚才那个、原本该被甩在后面的人,还是刚才那个模样,手握酒壶,靠在廊柱赏景饮酒,不同的是,刚才对着的是他的右脸,现在是左脸而己。

    不速之客!

    看了此人一眼,转向长廊护栏往下望去,这仅是二楼而己,以他的高绝轻功,安全落地绝对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一则楼下不仅有前台坐镇,且有数名安保随时待命,稍微不慎,弄出点动静,那就麻烦了。至于,这二楼走廊两端,他倒是研究过的,通道两端尽头,各有一间布草房,那是方便有些客人不想自己动手洗衣服,便将换下的衣服搁在那儿,作了登记之后,客栈为其洗刷,且晒干烫平,虽然得收取点人工费,但是,比之自己动手,当然轻松太多,从而大受欢喜。由于布草房长期堆积的衣物较多,容易衍生霉气,故而,通常皆把窗户敞开,让空气顺畅流通。所以,不言而喻,不速之客之打算,无疑是从布草房越窗子逃遁的。

    但是,眼前这个人,前前后后的出现在他的前头,拦着他的去路,究竟为何?总不是单纯的秀一秀他比自己高明不知多少倍的神出鬼没的轻功吧?

    所以,他忍不住低声问道:“阁如此先后拦着在下去路,究竟为何?”

    那人喝了口酒,却依然没有转过脸来,依然看着露天的天窗轻漫纷飞的飘雪。

    这一刻,不速之客把客栈的设计师都带恨上了,不忿那设计师脑子塞着什么的,好好的一座颇有规模的客栈,愣是在屋顶开了一个巨大的露天天窗,使得下雨时候就往一楼降落,为了排水,对应天窗的一楼地面被留出一块做了个天井,绕着天井围了一圈二尺高栏杆,以此为中心延伸出去,四周摆着台凳椅桌,供吃喝的客人使用,还美其言说是吸取天然光源,且可在吃喝当中,观赏天然风景——呸!这明明就是浪费资源了好吗?还整个什么带动新潮流引领新概念的口号,不知自信哪里来的。估计也就是梦家这么做没人轻便吐槽的,如果换作他人,怕是早被街坊使为笑柄了。

    不过,不速之客不得不承认,梦家是成功的,不仅招揽了大量的客源,更带起了一股新潮流,使得后来许多新建客栈,皆纷纷效仿,倒也成为了京城客栈模式的一种新时尚。

    但是,在不速之客心里,却还是有相当抵触的,至少,如果,这客栈没有那个天窗,那么,这人就不会在深更半夜的在这儿凭栏赏景了,最多,他是在他的房间伫立窗前,看他的风景,而不是在这里阻拦在他的面前。

    “喂喂,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忍不住稍为提高了声音。

    那人终于转过脸来,借着微弱的天光,依稀可见,这人倒也生得俊俏,似乎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人,虽然如此,但不速之客却不敢轻视,不说其他的,单单那鬼神莫测的轻功就决计不是他所能攀比的,虽说江湖上轻功非常出色手上功夫一塌糊涂的糟糕,但那毕竟是少数。他不以为这少年便是那少数人里的之一。

    所以,他捏在手上的匕首,更是紧了一紧,开启了随时应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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