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北庭(第 3/4 页)
北庭都司。
所谓的都司,和汉唐时的都护府的存在比较类似。
都是中原王朝对于少数民族管辖的一种政治措施。
最有名的是明初时的奴儿干都司。
那是整个东北的统治中心。
不过在英宗年间,彻底废弃。
都司本身相比于布政司的统治力就弱上几分。
稍微有些风吹草动,就容易废弃崩溃。
向北挺进的步伐,不能慢下来。
最终要将踏足的区域,变成布政司,才能永久稳固。
在奏章上的北庭都司上画了个圈,批注为北庭承宣布政司后,当即交还给了王家彦。
红色的圈很醒目。
王家彦一眼就看到了,那北庭承宣布政司的大字,让王家彦不禁瞳孔一缩。
字里行间,就已经能看出吾皇的霸气之处。
“吾皇圣明!”
王家彦叩首领旨。
北庭布政司顺次建立了起来。
虽然草原上的汉人,还没有内地人数密集。
但该有的行政划分,也有模有样的画了出来。
北庭,初辖三府十二州,六十三县……
呃,或许你会觉得很扯,毕竟新占的草原,立足未稳,人口面积都不大,怎么可能划分出这么多的州县?
但如果考虑到,内阁和军部那群无耻之徒,秉承着无耻皇帝的意思。
让北庭把喀尔喀蒙古(现外蒙古)那些还没法直接占领的地盘都先一步强行划进了大明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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