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可以最后求你一件事吗?(第三更!求全订,求月票!)(第 3/4 页)
“《物权法》?”叶芸一愣,她是听都没听过这项法律。
这时章遥开口道:“芸芸,我知道你床头柜里有本《婚姻法》,只不过就像小陈说的一样,光看那一本,可能不太够呢。”
陈晋顿时哈哈大笑!
这个章遥,损起人来真是一点都不比阿树逊色呀!
看来陈晋对他的判断并没有错,一定对事情有了决断,章遥是绝对没有意思拖泥带水的。
这份决然和洒脱,让陈晋都忍不住有点佩服起章遥来了。
见叶芸还是一脸的懵逼,调解员只好开口继续给她解释:“章遥先生提供的证据已经完全能够证明,你们夫妻间的房产全都是由他出资购买的,你并没有参与任何的支付房款或者偿还房贷,所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即使你们双方当时处于夫妻关系,那么这些房产也是章遥先生的私人财产。”
调解员接着说道:“虽然你们协议离婚之后,在离婚协议书上有过财产约定并且也做过财产分析,但根据章遥先生提供的这些证件,足够证明你们的离婚动机不纯,所以那些财产并不能当作正常的离婚财产约定。”
“换句话说,现在在你名下的房产,加上你账户里的现金,以及你过户出去的两套房产,都不是属于你的财产!而是属于章遥先生的。除非……”
他缓缓道:“除非叶芸小姐你能拿出自己的收入资产证明,自己有能力独立购买下这些房产,否则如果你真的坚持要求开庭审理的话,可能还要承担非法盗取、转移他人财务的刑事责任。所以叶芸小姐,你还是认真考虑一下再做答复吧!”
调解员一连说了一大堆的话,有些口干舌燥,站起身来到饮水机旁接了杯水回来,默默的等着叶芸的决定。
叶芸也沉默着,皱着眉做着心理斗争……
打官司?
听调解员刚才的解释,百分之百是必输的结局了。而且说不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可是价值几百万的房产啊!数额巨大,真要是搭上点什么罪责判起来,她大好的年华难道要在监狱里度过?
看样子,只剩下接受调解这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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