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回首往事(第 4/4 页)
如果要是让张森秀知道何大小姐穿着睡衣去酒吧的行径,估计会震惊地掉下巴吧。
何宁静是个自来熟,不到五分钟就已经跟她们打成一片,还洋洋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唉,看来我是白操心了。
吃饭间,又谈起抄袭事件,众人皆是愤恨不已。
张森秀叹了口气,回想起以前:“我上学那会儿,喜欢写点东西,不图别的,就为抒发心情。可是没想到写着写着,短篇就成长篇了。”
笑了笑,接着说:“后来也算有点小名气,但是更加没想到的还在后头,突然有天,我妈告诉我,说是看见我的小说出版了,就是名字换了,主人公的身份改了。”
但是她一听,差点气的吐血。
后来她联系那位抄袭者,可是人家嚣张得很,不但不承认,反而倒打一耙。
张森秀一提起那桩事,心头就泛疼:“唉,不是写文的人,不懂得心疼,码字构思真的很辛苦,可能还要半夜半夜地熬,可以说,每一个字都是心血。所以,抄袭就是抄袭,不该狡辩。”
她后来又认真看了对比,虽然不是一模一样,但整个故事大纲梗概都被那人搬了去,这还不算抄么?
可能有人理解的抄,就是照书全抄,一字不落,如果是这样,那抄袭者根本不可能有出版的机会。
那位自称作家的作者抄的很高明,他将一个整体全部打散,加点自己的佐料,揉一揉,拼一拼,就成自己的了。
不知情的读者,看了乔装打扮的书,自然就不知晓原来的骨是什么样子。
更不知,自己收获的感动其实都是源自那根骨。
更有甚者,还有人打着喜爱的旗号包庇这个偷窃者,只因她懂得如何利用人心。
但偷了别人的孩子,即便再怎么费尽心思打扮,终究也是别人的,不能说你给她上了个好看的妆就是你的了。
更何况这化妆技术还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