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解脱(第 1/4 页)
“我们走吧。”目光移向苏城,“多谢苏总和宋小姐的款待。”
说完,不等他们什么反应,徐锦一个人径直离开了。
秦墨看了一眼苏城,眼神挑衅,然后就跟着徐锦走了。见此情形,萧蓝向宋子萱打了声招呼之后,便也和李玲一起离开了。
注视着徐锦离开的背影,苏城一手插进裤子口袋,一手抚上自己的领带,若有所思。
“看来你的小情人生气了啊!”宋子萱来到他身边,似笑非笑的说到。
苏城转过头去看她,黑色的眼眸中透露出点点寒光,“你少惹她。”
宋子萱一愣,随即一笑,青葱玉指抚上苏城的手臂,“怎么?你心疼了吗?”
苏城将自己的另一只手握住了宋子萱放在自己手臂上的手,俯下 身在她耳边说到,“我的女人,只有我可以动。”猛地将她的手从自己的手臂上甩开。
宋子萱没有料到苏城会这么对自己,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其他人,休想!”苏城说完,大踏步离开了。
宋子萱看着苏城远去的身影,抬起自己刚刚被苏城握住的那只手,只见,手腕处已经红了一片。
心疼的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苏城,你真是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活该你禁欲那么久。”
东华大学。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这是依照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
“老师。”有人举手。
“这位同学请讲。”
“共同犯罪不是《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吗?怎么会是第24条第一款呢?”有同学刚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下面便有人跟着附和。
曾世黎听了学生的提问,回忆了一下自己说过的话,然后,不确定的问学生,“我说的难道是第24条吗?”
“嗯,嗯。”下面的人纷纷点头。
曾世黎翻开自己的教案,确定了一下,“对不起啊,同学们,老师刚刚是讲错了。这个共同犯罪是《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在这里修正一下,你们不要记错了。另外,再说一下,如果我有什么问题,你们一定要及时提出来,因为老师不是神,也会有讲错的地方。听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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