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欧阳岸芷(第 1/2 页)
夕阳在江面上挣扎着,释放着属于今天的最后一丝灼热。
此时的海景用当下最流行的一句诗来形容一点也不过: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看着此时如画的风景,内心恬淡。
而旁边一对三十几岁的夫妻为了孩子的事情发生了争吵,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男人转身离去,留下一脸惊愕的女人和哭泣的孩子。
这一幕,真像一年前的我啊。
一年前的我其实说白一点就是一个非典型的怨妇,之所以说是非典型的,那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工作罢了。
我叫欧阳岸芷,今年三十二岁,老公叫齐子城,比我大六岁。我们是同事,最开始的相识其实简单单纯,一起上班,互相觉得有好感,在一起聊天的时间渐渐的多起来,周围上班的同事都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开始起哄,他顺水推舟的追求了我,落花有意流水有情,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当时我们两个的感情还被公司的人一阵羡慕,毕竟齐子城人长的挺帅的,专业技术也过硬,我呢,也是男生们当时公认的公司第一美女。至于是否有钱,说真的,那个时候家底还真不是我们衡量爱情的重要标准。
谈恋爱这件事,在大家眼中都是幸福的,一开始的我们也是一样,一样幸福甜蜜,非君不嫁,非卿不娶。
那是一段年少不知愁的时光,本来我以为这个恋爱至少要谈了几年才能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没想到还是出现了意外。
那是我23岁生日的时候,因为我们公司距离县城比较远,所以他提议到县城给我过生,毕竟那是我们交往以来的第一个生日,他可能希望隆重一点。
我呢,因为想着下午就可以赶车回来,也就没有多想,那天我穿着一件可以两面穿的白色羽绒服,那个年代特别流行可以两面穿的衣服。
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件衣服一直被齐子城珍藏了几年才丢掉。
那天中午吃的什么,因为时间太过久远,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下午我们回公司的必经之路塌方了。
或许一切是恰如其分的天意,既然是天意,齐子城肯定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我们去了酒店,一切事情都发生的那么自然而然,我成了他的女人,落红洒在了我白色的外套上,所以他才将衣服珍藏。
两人发生了关系后,他对我更好了,记得有一次我上夜班,人不舒服,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半夜十二点敲开了乡镇医院的大门,为我买了药,送到公司来。
一直守着我,直到我吃过药,好转才回去休息,当时我们虽然在一个公司,但是就职的部门不同,所以宿舍也不同的,他们宿舍距离我们上班的地方至少要走半个小时。
半夜十二点,一个男人走半个小时为你送药,这份感情对当时的我来说,是真心想和他走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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