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律师,是一种职业(第 4/4 页)
他的态度已经明确表明了,这个神秘的情夫根本就没有出现在任何的文件记录上,甚至肖振海都不知道他是谁,只有死去的梁曼梅知道。
我出了检察院的大门,吐出一口浊气。
说到底,还是不能将他的话当成耳旁风,听见去了就忘了。
事实上,像这样的指控,我一年听到的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了,说的更难听的也有的是。
律师,是一种职业。它有自己的职业规则。
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大夫不会去问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有没有杀过人,而只会尽自己的全力去抢救他。
因为这是大夫的工作。
律师也是一样的。辩护,是一种工作。
他可以选择自己的客户,可以选择是否去接这个案子,觉得违背原则的,他可以不接。但是当他一旦接手了,他就不会去管这个当事人是不是个罪人,而只会全心全意的为他冲锋陷阵,这就是律师。
也有人说,那为什么那么坏的坏人,还有律师会去接受他的案子呢?
因为宪法赋予了每一个人接受平等辩护的权利。
说这些话的人可能没有想过,既然这些人都这样罪恶了,这样百死难辞其罪了,为什么立法者还是要将他们接受辩护的权利写进宪法里?
难道立法者都是白痴么?他们竟然没有普通老百姓想的周到?
想到这里,何念离有些激动,复而又叹了一口气。
如果张加林这样正直的检察官都不能理解这个职业的话,她这些话又能说给谁听呢。
还是专注于肖振海的案子吧,法治社会,道阻且长,不是她这个小人物能一时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