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第 1/3 页)
我玩了英雄联盟这么长的时间,最害怕地就是遇见黑暗之女这个英雄人物,不但能扛能打,而且还有神兽伴随其左右,恐怕任谁都会心生忌惮。
之前中路那个队友开了一个好头,哥们我一时心血来潮准备好好玩这场游戏,可是呢,人算不如天算,对面那个黑暗之女一出现,哥们我的心就凉了半截儿。
原本兴致勃勃地劲头儿,因为那个黑暗之女的出现,一下子就给浇灭了。
此时,我放下鼠标看着电脑屏幕,整个人提不起半点兴趣儿,我想着既然如此那就退出游戏算了,可是转念一想我打消了那个念头。
唉。
我轻声叹了一口气,抖了抖肩,松了松腰,然后继续开始玩起了游戏。
在接下来的十五分钟之内,正如我之前所料想的那个样子,那个黑暗之女以压倒性的优势掌控着局势,我则游走在边缘地带苟延残喘。
一会儿跑上去清理兵线,逐步推进,一会儿绕到对面的野区去偷野怪,等到那个黑暗之女发起彪来之后,我急忙知趣地原路逃跑了回去。
期间有那么三次,可能是我的行为惹怒了对面的玩家,他开着大招召唤出那只大黑熊和黑暗之女一块追我,而且还是穷追不舍,从他们那边的野区一路上追到我们这边。
对面敌人来势汹汹,不可阻挡,如果要是硬碰硬的话,我根本就讨不到任何便宜,弄不好还会送人头给对方,近而导致这场比赛的失败。
那个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无论对方怎么追,我总是拼了命的跑,有时候实在逃不掉我就交出闪现技能,然后就乖乖地选择回城去了。
可能有的童鞋要说了,你光跑有个毛用啊,临到头来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何苦呢。
对此,我十分地赞同。
你说,我打也打不过,就算硬扛也扛不过,那尼玛还玩什么劲儿啊,还不如马上投降认输算了,这样干耗着纯属浪费时间。
不对,不光是浪费时间,而且还浪费不少网费,哥们我心疼啊。
但是,话虽如此,一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面,哥们我根本做不出来啊。
玩都玩了,咱也不差这一会儿,更不差那点网费,所以就继续坚持了下去。
我不再轻易地抛露面,还是用以前的老套路,一边和对面那个玩家展开周旋,一边寻找合适的机会赚取点金币啥的。
头可断,血可流,咱气势不能倒。
就这样来来回回折腾了大概有二十分钟的时间,等到敌我双方展开团站之后,哥们我一下子就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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