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 3/3 页)
养马场的建立,芦苇村自然也有些很大的改变。原先芦苇村人,开发出来的地方只不过占了整片芦苇林的十九一,二。现在,多了这些人,自然就要开发更多地方出来。而且,从此芦苇村正式更名为芦苇村战马养殖场。
不过,这一切,对辛湖来说,没多大的影响。
她依旧种着自己家的地,养着自己家的娃,依旧与春梅秋菊,张婶婶,胡大嫂等人,闲时在一起做做针线活,偶尔出去打打猎。
养马的人,对于这个力气大,武艺高的女孩子,还是蛮有好感的。特别是那些吃过大郎煮的大锅饭,吃过芦苇村众人制的肉,鱼等物的人,更是对她佩服的不行。
而芦苇村里仅剩的几匹好马,也成了养马场的公家物品,把那些伤马,老马换给大家使唤了。
芦苇村人口大增,再加上附近的小村子人口也不少。自然而然的,对集市的需要就很迫切了。
安修远仔细寻思了几天,干脆就在以前大郎他们说的三岔口,新建了正式的驿站,再加一个小集市。
这个地方,连接三条道路,其中还有一条通往清源县的官道,本身就是个很重要的地方。而且以后芦苇村开始输送马匹之后,这个地方必定会热闹起来,来往的官员也不会少,所以先建立一个驿站很有必要。
驿站的工作人员,就直接在来养马的伤兵中挑选了两户人家过来打理。集市则由芦苇村的人管理,说白了就是由辛湖管理,其实也不需要她做什么,只不过是借着芦苇村的名,让附近的村民们,敢放心大明的来这里做生意买卖而已。
驿站的地址就选在大郎他们最初搭建的那个供自己人出行歇脚的地方,把那旧屋子推了,重新盖了一溜,而新建的官驿名,就叫芦苇村驿站。
从此,这里有了正经的官驿,也有一些小店铺,专营杂物,比如盐,油,布,针线等,附近村民必需要去买的商品。
逢初一,十五村民们也可以来这里自由交换物品。集市的收入只要交一点给清源县衙,当作维护集市的费用。新集市的兴建,令辛湖他们很高兴,以后他们买这些必需品就不必要出门好几天了,跑大老远的路才能买回来了。
与此同时,安修远开始正式对清源县的人口登记造册。把那些诸如翠竹村,张家村,芦苇村,以及芦苇村附近的各小村子,以及还有更深藏的一些村子全部都登记上来。
这可是个大工程,但这项工作,长远来说对朝廷还是有不少好处的。比如田税人丁税等等。同时也杜绝了,以后的清源县的最高官员,再从中谋私利。
因此,芦苇村这个地名正式记入清源县的村名名录之中,可以通过官驿写信了,而芦苇村等人也正式有了新的户籍。以后他们想要出个远门,就可以到清源县去办理路引等身份文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