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 加州华人的最后一封请愿书(第 2/3 页)
洪仁政笑道:“加州又不是我们华人的,我们华人都要被排出去了.乱就乱呗!如果国会和总统真的着急,就快点开会通过,一个上午就能搞定了!”
“可是加州到华盛顿至少一个星期路程啊!”斯坦福道,“来去就是两个星期.”
“好的,两个星期,我等着!”说罢,他就朝守在一边的黄世仁招了招手,“黄主教,把咱们的《请愿书》念给斯坦福先生和霍尔登先生听。”
“是,主教!”坐在一旁长椅上的黄世仁立即起立,取出一卷黄绢,展开后用英语大声诵读了起来:
“加州华人之最后一份请愿书!
致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及全体自由公民:
当一国政府背弃其立国之本,当自由之火仅照耀部分人群,当法律沦为压迫之工具,则受难者有权,亦必当发声。
吾等华人,跨重洋而至新大陆,以血汗垦荒原,以忠诚守此国之律法。然今日,《排华法案》横加于身,使我等沦为异类,剥夺吾等劳作之权、安居之权、乃至尊严之权。此非公正,此乃暴政!
吾等非乞求怜悯,乃主张权利!
吾等主张:
1.《排华法案》当废除之!此法案违背《独立宣言》之精神——‘人皆生而平等’。若华工可因肤色遭逐,则明日爱尔兰人、德意志人、乃至任何异族,皆可因一时之偏见而失其立足之地。
2.公平劳作之权!吾等非窃贼,乃建设者。加州之农田中,浸透华人之汗;旧金山之码头,矗立华工所筑之仓。若美国需吾等之力,却拒吾等之存,此非契约,此乃奴役!
3.法律之平等保护!吾等纳税、守法、敬奉上帝,却不得置产、不得作证、不得归化。若法律仅护白人,则此国非共和国,乃种姓之国!
今日加州,烈火焚仓,枪声震街,非华人之乱,乃不公之果!若国会仍坐视,则暴乱不止于旧金山,仇恨将蔓延全美。吾等愿以和平请愿,但若正义仍被拒,则历史将记:非华人毁此州,乃偏见毁之!
吾等所求,无非一字——公!
加州华人谨呈
1859年7月25日,旧金山。”
黄世仁刚刚陪着斯坦福和霍尔登离开,洪仁政就已经转身走向祭坛。祭坛上面,一尊镀金的洪秀全圣像手中持这一柄象征着杀伐的天王剑。
“文光兄弟,准备好了吗?“洪仁政的官话带着广府口音,手指抚过剑鞘上“奉天讨胡”的刻痕,然后一把将这柄宝剑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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