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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1章 ,四婚男(第 4/4 页)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如若没猜错,那位余老师怕是冲着结婚本去的。」小林姐分析。

    巴老先生想了想说:「余家门槛太高,小恒迎娶这样家庭的女儿,并非一定是好事。」

    小林姐思考小半天,终于明白过来了:「爸,你是怕小恒受到限制,失去了精神自由,对以后的创作不利?」

    巴老先生点了点头,「他的路才开始,有更高的成就等着他。」

    这就是老先生今天问肖涵那么多问题的缘由所在。

    一是怕李恒收不住脚,女人一个接一个,年纪轻轻身体就被女色掏空,折损阳寿。

    二是担心李恒被余家禁住了,失去了自由。

    文人么,一旦思想有了牢笼,就很难再写出令人惊艳的文学作品。

    这两方面,都是巴老爷子比较担忧的问题。

    尤其是昨天亲眼见到了麦穗后,巴老爷子就对李恒将来的身体无比忧虑,这要是搁历史上,说不得就是又一个褒姒或者苏妲己哎,一般男人吃不消。

    因此,思来想去一晚上、权衡一番过后,巴老先生才决定敲打一下李恒。

    按道理讲,他活这么大年纪了,很多事情都看透了,不在乎了,可李恒的才华给了他很大惊喜,于是在惜才之心驱使下,有了隐晦指出:希望他收收心,娶肖涵。

    巴老先生不知道陈子和宋妤,只晓得肖涵、麦穗、余老师和黄家那个。

    麦穗太媚,余老师和黄家那个门阀太高,巴老先生觉得还是肖涵做妻子最好。

    小林姐说:「爸,我怕你的算盘要落空了。」

    巴老先生抬头。

    小林姐说:「你老人家忘了暑假来过家里的那位周姑娘?」

    巴老先生开口:「你是说?」

    「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我这位风流成性的小师弟怕是对人家有想法,要不然这种大家庭的女儿,还是主学钢琴的,昨天怎么会给他下厨做饭?」小林姐如是说。

    巴老先生错,稍后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无奈的笑容:「那姑娘我细致观察过,看起来柔弱惹人怜惜,内里怕是不那么好相与的,做小几乎不可能。」

    小林姐附和:「我也这样觉得。」

    毕竟周诗禾是李恒第一个带来老师家的女人,父女俩自然会认真观察。而观察过后,

    初步结论就是如此。

    有贵客在家,父女俩不好把人家晾着,悄摸几句后就来到了会客厅。

    会客厅,此时李恒、廖主编和金庸三个大男人吃完饭后在喝茶休息。

    见小林姐现身,李恒瞅眼手表说:「师姐,肖涵下午有事,我喝得有点多,不适合开车,麻烦你帮我送她回去。」

    「行。」

    没问缘由,小林姐很是痛快地送肖涵走了。

    待两女一走,金庸忽地偏过头对李恒说:「你如今创业在际,缺不缺人手?」

    李恒有点蒙。

    巴老爷子和廖主编同样有点蒙,怎么扯到这问题上去了。

    李恒坦诚说:「缺,查先生是?」

    金庸指指旁坐的秘书,介绍道:「王也,今年32岁,毕业于香江大学,后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进修,获得硕士学位后就来了《明报》,已经替我打理了7年生意上的事。」

    在座的人都不是傻子,一下子就懂了。

    廖主编和巴老爷子互相看看,随后开始暗暗打量王也。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又确实是高学历人才,李恒自是求贤若渴,不过有些场面话还是要说的:「谢谢查先生和王小姐厚爱,我这事业才草创,就怕庙太小了,委屈了王小姐。」

    大家都望向王也。

    王也把手里的茶杯放桌子上,说出了一句让人很意外的话:「第一年我不要薪水。」

    得咧,人家是不缺钱的主。

    想想也是,替金庸打理《明报》那么多年,要是没点积蓄也过不去哇。

    对方诚意太足了,足到李恒都不好拒绝。

    不过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李恒也不想拒绝,当即快人快语介绍了一遍新未来培训学校。

    再过一阵子不是要在沪市和羊城开分校么,把这位安排到这里最是合适不过了,会管理,懂英语,出国留过学,还拥有这年头在内地无比吃香的香江人身份。现阶段,能力手腕绝对比李然要强。

    听完介绍,王也明白了李恒的意思,很是爽快地说:「可以。」

    接着她说:「我要先陪查先生回一趟香江,10天后再来入职。」

    李恒答应下来。

    奇怪的是,商谈了许多入职和工作细节,却唯独没提薪水。

    其实他们差不多遇到同样的问题,对于这样送上门的人才,李恒不知道开多少工资合适?

    王也亦是如此,不懂大陆行情,不晓得开口要多少年薪合适?

    于是抱着以后再说的想法达成了口头协议。

    休息一阵,又胡吹海侃一阵,众人在外面花园留了一张合影才散。

    廖主编怕李恒年轻没经验,喝酒开车出事,亲自送他回的学校。

    李恒一走,金庸和王秘书也跟着告辞离开了。

    车上,金庸思虑一会,问了一个之前就想问的问题:「你是想委身这位李先生?」

    在香江,很多大家族的事业帮手都和老板有一腿,是老板的地下情人或者外室。

    所以,见怪不怪了的金庸先生才有此一问。

    驾驶座开车的王也目视前方说:「怕是入不了李先生的眼。」

    金庸手指无规律地点点大腿,欲言又止。

    其实他是有点舍不得的,两人虽然只是事业上的合作关系,没有儿女事情,但王也能力太过突出,这些年让他极为省心,日子过得很是自在。

    不过金庸也明晰一个事实:自己毕竟老了,《明报》的舞台也到了巅峰,她已经学无可学,是时候放人家走了。

    而且,当王也提出想来李恒身边做事时,两人彼此心知肚明,该散伙了。

    就算金庸不放她来内地,她也会去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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