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神女有意(求订阅!)(第 3/4 页)
王也跟着挥了挥手,出租车渐行渐远。
一路奔波来到京城,王也并没有急着去找刘蓓交接工作,而是寻一家上档次的酒店住下。
她先是打电话给李恒报平安。
接着把电话打去了香江,接电话的正是金庸。
电话一通,王也就说:「查先生,晚上好。」
金庸回:「晚上好,你在哪?京城还是沪市?」
王也坐下说:「在京城。」
金庸沉思片刻,「这么说,他拒绝你了?」
王也泪丧说:「是。李先生很聪明,我一提条件,他就识破了,然后当我面说了出来,我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金庸问:「他是故意的?」
王也回答:「应该是故意的,断绝我所有念想。」
「真是可惜。」
金庸叹一声可惜,「你对他一见如故。可惜了,神女有情,襄王无意矣。」
当初王也提出要到李恒手下做事时,世事洞明的金庸就察觉到了其中端倪,后面回到香江,两人还在茶餐厅就此事像老友一般敞开心扉聊了聊。
得知她坚定念头想试一试的时候,金庸还是鼓励她的。
金庸问:「那如今·?」
王也沉默半响,说:「我明天去接手新未来,会尽心尽力把它带到一个巅峰,然后功成身退,回香江。」
金庸点头赞同:「好,一旦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
王也说:「谢谢查先生宽容。」
金庸其实十分舍不得放她离开,但她心意已决,亦只能如此。
另一边,李恒、麦穗和周诗禾三人进校门后,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校园里散步消食。
走到一半,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后天我就走了,发现还有一件事没做。」
麦穗关心问:「什么事?」
李恒把要给孙校长送签名书一事讲了讲,「我现在就去送,不陪你们散步了。」
麦穗说好.然后两女继续沿着校园走。
大概走出百来米后,麦穗伸手挽着闺蜜的手臂问:「怎么一直不说话,是不是有心事?」
周诗禾巧笑一下:「没,闲着无聊在想王也的事。」
麦穗困惑:「王也?」
周诗禾目视前方,温润如水地说:「你不觉得王也的行为很突兀?见李恒一面就抛弃老东家投奔他门下。」
麦穗不傻,瞬间就懂了闺蜜的意思,想了想,然后摇头:「王也不在他的狩猎范畴。
」
周诗禾面露古怪:「狩猎?」
麦穗自知失言,柔笑着解释:「曼宁私下跟我聊天的时候,都是用「狩猎」二字来形容他,听多了,一时没注意。」
周诗禾沉吟片刻问:「狩猎一般是形容主动出击,可据我观察,面对肖涵和余老师,
他都是被动居多。难道还有他主动出手的对象?」
她没提闺蜜穗穗。
因为穗穗暗恋他三年多,就已经说明了一切,「狩猎」一词同样不适合。
麦穗内心咯瞪一下,没想到闺蜜这么敏感,仅仅一个词就寻思这么多。
不过她和宋妤一样,是个心善之人,不会去随便揣测好朋友。
麦穗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低沉讲:「我不是肖涵,不好过问他感情方面的事。」
言下之意是:不是他对外明面上的女朋友,不好去干涉他的私人感情。
麦穗说这话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曾允诺过他,不干涉他的私人感情,不对外说宋好和陈子矜的事。
她以前能做到守口如瓶。更何况现在李恒身份今非昔比,她更加会替他珍惜羽毛,哪怕是面对大学最要好的朋友,她也只能用似是而非的答案搪塞过去。
周诗禾停下脚步,转身凝望着闺蜜,小半天后,她和颜悦色地说了一句:「穗穗,你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
后面的话题,两女默契地转移到了别处,都没再提及李恒。
回到家,李恒径直走进书房,从书架上拿过两本《白鹿原》样本书,开始签名。
只是签完名字,他就停下了笔,犹豫要不要写上孙校长那句话:我不打黄子悦主意?
思索一番,最终还是放弃了校长那句玩笑话,在末尾写上日期。
这年代,复旦教师宿舍有三村四庄之称,其中庐山村和徐汇村房屋条件最好。不过二者也有差别,庐山村是独幢小楼,楼上有阁楼、阳台和储藏室,楼内有厨房、卫生间和抽水马桶。徐汇村大多是日式平房,内部条件与庐山村相同。
孙校长就在徐汇村。
李恒虽说没来过这边,但长有一张嘴嘛,通过问路很快就摸到了人家屋门口。
伸手敲门。
「咚咚咚—.」
「咚咚咚—.」
当第二回敲门声刚结束,大门自里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张陌生的美艳脸孔。
不过陌生是相对的,李恒对人家陌生。
可门里的黄衣服女孩却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李恒礼貌问:「你好,请问孙校长在家吗?」
闻言,黄衣女生把门全部打开,侧身让到一边:「在家。」
见他要弯腰换鞋,女生说:「学长,不用换鞋没关系。」
学长?
听到这称呼,李恒侧头快速打量一番对方,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名字,黄子悦?
莫不是孙校长那外孙女?
他问:「你也在复旦读书?」
黄衣女生笑语晏晏地自我介绍:「学长,你好,我叫黄子悦,今年刚进复旦。」
果然是这名字,确实长得蛮漂亮的,难怪校长那老头会在自己面前那么瑟。
李恒点下头:「我找校长有点事。」
黄子悦说:「他在书房练字,请跟我来。」
上到二楼书房,李恒见到了正拿毛笔挥洒的孙校长,写的是《兰亭集序》,已经到了结尾段。
练字切忌打断,李恒站在旁边默默欣赏。
黄子怡没走,落在他左后方位置,用好奇的眼神悄悄观察他。
等到最后一个字写完,孙校长头也不回,大声笑问:「怎么样?听说你也会毛笔字,
我这还入眼吧。」
「笔锋遒劲有力,如抽刀断水;墨韵浓浓相宜,似云卷云舒。一手好字。」李恒张口就来,主打一个把人夸舒服。
孙校长听得直皱眉,扭头过来:「你小子也是个马屁精?没到这程度。」
李恒神色如常:「那我换个普通吹法:好!非常好!非常非常好!」
孙校长听笑了,重新铺好宣纸,把毛笔递给他:「淑恒讲,你的毛笔字大开大合,自成风范。来,露一手。」
李恒没接笔,一副好心劝慰的样子:「老师别这样,毛笔字练到这个地步不容易,主要是为了修身养肾。」
孙校长立马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毛笔硬塞他手中:「嘴巴倒是厉害,那就让我开开眼。」
笔都到了手中,李恒没再瞎矫情,「写什么好?」
孙校长有点不服气,拢拢手,「就写《兰亭集序》。」
李恒拒绝:「太长了,我还要赶回去和女朋友约会。」
孙校长老迈牙口动动:「你女朋友不是在沪市医科大学?」
李恒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瞅瞅对方。
孙校长无语,「那就写第一段。」
听闻,李恒用毛笔沾了沾墨汁,屏气凝神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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