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第 4/4 页)
谭文彬:「外头吃得没家里好嘛,还是李大爷你家里的饭好吃,养人。」
「嘿嘿,那就让你刘姨给你多做点,好好补补,咦,你头发是怎么回事?」
「我自己染的,好看不,李大爷?」
「好看个屁,染个白毛,还不如黄毛,至少看起来精神。」
「成,我明儿就去镇上理发店染个时兴的黄毛。」
「这丫头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李三江注意到了蹲在地上的陈琳,周云云在她旁边也在做着关切的询问。
陈琳只是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可这样子,看起来哪里像没事?
李追远走到露台边,看到这一场景后就晓得发生了什么,他将手搭在了阿璃肩上,轻轻拍了拍。
阿璃啊,不能再看下去了,再看人家就要现原形了。
女孩从刚刚的聚精会神中脱离,收回了视线。
陈琳身上的难受燥痛感消失了,她长舒一口气,站起身,对周云云说道:「没事了,
真的,你看,我没事了。」
李三江问道:「这丫头是哪家的?」
秦叔提着水桶回来,回答道:「前女友。」
「啥?」李三江看向谭文彬,「你前女友?」
林书友赶忙帮彬哥解释:「是我的,不是,不是我的—”」
谭文彬介绍了一下,李三江才终于明白大家的关系。
李三江:「哦,所以前女友的意思是,人家没能相中友侯你?」
林书友:「.—嗯。」”
李三江对陈琳道:「丫头,你再仔细瞅瞅,细皮嫩肉干活还多的骤子,世上可是少有哦。」
陈琳对李三江有好感,因为先前伴随这个老人的出现,她走火入魔的症状才消退的。
「大爷,我们两家离得太远了,不合适。」
李三江:「距离不是问题,友侯在南通也很少回家,你看,他也不是个恋家的人。」
林书友以前回家次数就不多,现在是有家不能回。
成了真君的他,已和官将首体系做了事实切割。
李三江继续道:「友侯家里条件不错的,有庙有山头,到时候你给他多灌灌迷魂汤,
人和钱不都被你拐去温州了么?」
童子:「对对对!」
陈琳:「这不太好吧?」
李三江:「瞎,有啥不好的,你们温州人不是最会做买卖么,这笔买卖划得着。」
童子:「就是就是!」
林书友现在有种身处于牲口市场的感觉,李大爷就差把袖口往下一撸,与陈琳手指算价钱了。
陈琳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不知道为什么,她习以为常的那种洒脱不羁劲儿,在这位老人面前发不上力。
谭文彬主动解围吸引火力道:「李大爷,云云也来了。」
李三江瞪了谭文彬一眼,反问道:「咋咧,你想重新发卖啊?我告诉你,这我可不同意。」
谭文彬:「哪能啊。」
李三江:「我跟你说,云云多好的一个姑娘,能看上你,是你这个白毛的福气。」
谭文彬:「嗯,没错。」
李三江看向周云云,问道:「我听说,上大学也是能领证生孩子的?」
周云云:「啊?」
李三江:「能早点领证就早点领证,能生就生,最好直接生他个双胞胎。
你看,壮壮他爹现在升官跟坐火箭似的。
咱也得抓点紧,电视里不都那么演么,地位高了就要棒打鸳鸯搞什么联姻了。」
周云云虽然很害羞,但能听出来老人对自己的关心维护之意。
谭文彬:「李大爷,你先吃饭,我们吃过了,现在去市里唱歌,你去不?」
李三江:「那你们去吧,我怎么可能去。」
一群人走了,人太多,阴萌把小皮卡也开上了。
谭文彬敲了敲阴萌的车窗。
阴萌将窗户摇下来,问道:「怎么了?」
「人多热闹,你去大胡子家问问梨花去不去,再问问萧莺莺,她喜欢唱歌的。」
「哦,好。」
阴萌将车驶上村道,不解道:「把萧莺莺也带上去,会不会不合适?」
坐在后车座上的刘姨说道:「没事,那姑娘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阴萌:「那他们不知道?还是知道了却没告诉我?」
刘姨:「应该是觉得无害吧。」
小皮卡开到大胡子家外头,阴萌下去喊人。
梨花很痛快地答应了,萧莺莺也答应了,把笨笨暂时交给了熊善。
熊善逗弄起自己的儿子,笨笨把头一扭,与自己这个亲爹,不熟。
一人一死倒脚步都很轻快地跟着阴萌往车这边跑,靠近了,看见坐在车里的刘姨后,
两个一起放缓了步子。
刘姨:「唉,看来我不该去的,倒是扫了你们的兴致。」
梨花与萧莺莺马上快速打开车门,上了车。
熊善抱着孩子,站在坝子上,看着车上的众人,忍不住低头对怀里陌生的亲儿子说道:
「你妈现在肯定开心死了。」
笨笨:「嘿嘿。」
家里坝子上,没去唱歌的人正在吃饭。
柳玉梅单独坐在小圆桌边,对李三江道:「哪有你这样当长辈的,对谁都催着结婚,
催着生孩子,真把人当骤子养呢?」
李三江用手背抹了一下嘴,看了一眼坐在一起吃饭的李追远和阿璃,没反驳。
他是想催别人么?他也想催自己家的,可那群骤子都成年了,自家的不是还小着呢嘛。
饭后,柳玉梅带阿璃回屋洗澡。
前阵子,她当柳家大小姐的时候,是自己坐在浴桶里,让阿璃给自己续热水。
一会儿一个「妹妹水凉了」、「妹妹再铺点花瓣」。
阿璃还真的听话,自己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现在,看着坐在浴桶里的阿璃,柳玉梅不由发笑道:
「来,坐好了,姐姐来帮你洗澡。」
阿璃回头,看了一眼奶奶,又转了回去。
站在后面的柳玉梅,从飘着花瓣的水面上,能看见自家孙女的倒影,女孩笑了。
一群人进了练歌房,谭文彬要了个包厢,点了很多啤酒果盘。
起初,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大家有些放不开,不过渐渐的,场面也逐渐热络起来。
刘姨的嗓音很好,歌唱得很好听,有一种专业的感觉,让陈琳都忍不住赞叹侧目。
要知道,一开始见面时,这个妇人正系看围裙给一家人做看饭。
谭文彬给萧莺莺点了一首《千千阙歌》,纯当是回味一下小远哥当年听过的金曲。
一想到小远哥当初听着这首歌被小黄莺上,谭文彬就有点控制不住的想笑。
只是这种小小的恶趣味,只能自己偷着乐,不能分享。
然后,谭文彬又特意点了一首时下很火的歌,点完后,将一个话筒交给陈琳,另一个话筒递给林书友。
林书友拒绝:「彬哥,我不会唱歌。」
自进入这里以来,林书友就在旁边规规矩矩地坐着,没唱过一首。
谭文彬:「没事,这个你肯定会。」
等伴奏响起后,林书友看着屏幕,发现自己的确会。
陈琳很是大方地指了指林书友:「来,前男友,一起来!」
二人的合唱声随之响起:
「一时失志不免怨叹,一时落魄不免胆寒——·爱拼才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