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十六章 原来如此(改)(第 2/3 页)
至于乐队,我就是听说过,不太了解。据说是一个红极一时的香港乐队,喜欢他们的人贼多,这都是从小胖口中得知的,更多我就不知道了。
小胖同学人生有两大爱好,其一是破案,其二嘛,便是唱歌。他总要时不时找机会嚎上那么一嗓子。当然,好吃不能算是他的爱好,那是本能,本能绝对是高过爱好的。
平时他在我面前还算比较克制,没有动不动就给我整个魔音穿耳。我俩聊破案的事儿比较多,这次他遇到同好,我估计他肯定会趁此机会,唱个过瘾。
他二人聊得热火朝天,我听不懂他俩聊些啥,也插不上话,总不能一直吃吃吃吧,既然叫我自便,那我就随便参观参观蒋小二的卧室好了。
蒋小二的卧室,墙面上全都贴满了大幅大幅的海报。除了迈克尔乔丹、卡尔马龙、斯托克顿、奥尼尔,这几个我认识的球星之外,剩下绝大多数,都是四个穿着各种服饰、看上去很洋气的男子,我估计,这就是他俩口中的beyond乐队。
看完海报,书架上面那才叫一个壮观。大部分是漫画书,剩下全是一盒一盒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磁带和碟片,有些甚至都还没开封,五颜六色啥样儿都有。我估计,这些应该都是翻版磁带,因为正版很难买到,而且价格又贵。
我曾经去镇上新华书店逛过,里面一盒正版磁带少说得要二十多块钱。二十多块钱,我要是去租漫画书,五毛钱一本,我都能看四五十本了。这一书架子磁带要都是正版,那得花多少钱!
蒋小二估计有点收藏癖,遇到喜欢的就花钱买了,放家里藏起来。要不然租来看不比买来收藏实惠得多吗?我心中暗道。
除了这些,还有几个方方正正的小机器盒子,似乎全都是【录音机】?具体啥牌子我也知之不详,只晓得这是用来放磁带、放碟片的。只不过,这几个可比我家那个左右各带一个大喇叭那种,小巧了不知道有多少倍。我用手比划着,能小了有十分之九?似乎别手里就能带着走。
我正看得目不转睛,被小胖无意间瞟见了,他噗呲一笑,“没见过这个吧,你丫就是见识少。你左手边亮蓝色这个叫做walkman,索尼产的,号称永不生锈,可贵了,我妈死活都不给我买。还有这个爱华随身听!这两卡带机都是日本产的,特别时尚!!!还有这个,哦,这是个板砖复读机,这个就略过了,我也有。话说,你连这都不认识,你是怎么学的英语啊!”
小胖见我不认识,开口给我介绍,顺带开个嘲讽。
“我家磁带机比这大多了,没这个小巧,你见过的,就是那个牡丹牌录音机,还能听收音广播,而且我学英语,不用这个,用录影带。”
“你那录影带哪有这好使,这能揣兜里走,想听就听,带上耳机还不吵人,不像你家那俩大喇叭,一开声,能吵死个人。”
小胖继续施放嘲讽,回过头又对蒋小二说道,“话说你这设备可收集得有够全的啊!”
“那是自然,我就喜欢这个。我姑妈在日本定居,她可喜欢我了,这些个随身听全是她送给我的,不错吧!”
“那是相当地不错啊!”我跟小胖都有些眼馋,要说不羡慕蒋小二,那是完全不可能的。这东西揣兜里就能走,想什么时候听就什么时候听,又小巧又轻薄,多方便,还好看。完全不像我家里那个,得扛着走。不过一看就知道,肯定巨贵,怕是买不起,老爸老妈也肯定不会给我买。后来嘛我才知道,就这么个小玩意,一千五百块钱往上,比我家电视冰箱贵多了,也就只能眼馋眼馋。
这个小插曲很快被抛到一边,因为他俩开始唱歌了。还别说,只要小胖不开口,这些歌曲听起来还挺好听的。
“你今天似乎状态不佳!”我吃吃笑着,对着小胖嘲讽回去!
小胖将外套一脱,整个人摊在沙发上,“今天,主要是因为这个粤语,限制了我的发挥!你也知道粤语不是我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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