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千里马(第 4/4 页)
通过几天的亲身体验我终于清楚自己所做的事情就是给客人端茶送水学会察言观色,好比饭店里的服务员只是环境不同。
夜总会就是富人娱乐消遣的地方,他们可以在这里尽情挥霍享受着金钱带来的快乐。
在这种环境下也让我知道什么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无论什么身家地位只要来到这里都会原形毕露。
我庆幸自己只是个服务生,比起那些陪酒陪唱的小姐们不需要卑躬屈膝阿谀奉承。
这里的男服务生不止我一个,日常工作还可以轮班倒,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薪水都没我高。
当初与我一起应聘的那个胖子名叫王二虎,因为先天后天都不足只能留在夜总会做个打杂的。
他来自乡下心直口快并没有因为应聘服务生失败而嫉妒我。
我俩平时经常见面,下班后一起吃饭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
王二虎今年20岁称呼我枫哥,我习惯叫他胖子。
我在夜总会跟他最合得来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是个孤儿,父母早年死于车祸是爷爷奶奶把他养大成人,前两年二老相继离世。
我跟他算是同命相连,不过有些事情我并没有向对方透露,尤其这五年来的经历。
很多人说我被老板看上了,还有人说以我的条件只做个服务生实在可惜,既然能抱大腿没必要天天在这里跑堂。
自打那次跟薛婷会面这段时间我连对方的影子都没见过,要说抱人家大腿纯属扯淡。
话说回来我从没想过抱谁的大腿,自己踏实做事难道还有错吗。
如果不称职完全可以辞退,但我的表现毋庸置疑,因为我比任何服务生都勤快也没出现过差错,每次开会都得到黎花的表扬。
转眼一个月过去,我对夜总会的工作已经轻车熟路不再是个青瓜蛋子,与此同时也顺利领到自己应得的薪水。
有回报自然就有付出,这期间我过的是两点一线的生活,自己毕竟是个新人干的虽然不是体力活儿但并不轻松,在夜总会基本没有闲的时候。
现在看来我还真是匹千里马既能跑又能干,因为表现优秀黎花当即给我放了三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