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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十年(第 1/4 页)

    “各位,不瞒你们说,这一家猪脚饭的味道,是我吃过最好吃的!”

    叶归十分开心地说道。

    为自己找到了一家好吃的而感到开心!

    “这一家的猪脚真的太赞了,皮肉和脚筋软烂鲜甜,油脂逼人,柔软的小肥肉一抿,浓郁的脂香猛烈冲向脑门!”

    叶归毫不吝啬自己对猪脚饭的喜欢。

    “这家的老板和大厨绝对是懂猪脚饭的人,猪脚块泡在香料酱油里,先大火烧开,再转小火熬肉,使多余的油脂渗入卤汁,肥肉瘦肉卤到极端透彻!”

    叶归再吃了一口猪脚,仔细回味猪脚在口中的味道。

    尽管猪脚肥瘦相间,但是一点也不腻。

    每一口下去。

    都是味蕾的火山爆发。

    口水横流。

    “卤猪脚饭并不需要计算时间,只要卤汁熬得像糖浆一样起胶质,那么就到时候了!”

    叶归说着,现场的食客们忍不住了。

    他们平时就觉得非常好吃,这次吃起来感觉格外的香甜。

    随后叶归挑出了一块猪肉,他指着瘦肉交错着筋络的地方说道:“这个地方是猪肘的四点,这个地方的猪肘肥瘦比例最佳,口感也是最好的!”

    接下来他又找了一块肉出来,说道:“肌腱、韧带和结缔组织最全的部位是蹄尾。”

    “在广深地区,有经验的食客吃猪脚饭会首先挑选四点和蹄尾这两个地方,因为这两个地方的肉比例最好,味道最棒!”

    “去晚了只能吃一些筷子一夹就散,肥不肥瘦不瘦地方的肉,那些地方的肉吃起来就没意思了!”

    “所以这一家猪脚饭的大厨非常讲良心,他只给大家吃两个地方的肉,另外地方的肉把精华煮出来之后就捞起来了!”

    叶归再闻了一下米饭,因为米饭已经吸收满了卤汁,每一粒米饭都是那么的鲜红光亮!

    “我知道了,大厨将其余部位的肉捞出来后,将骨头剁碎,让里面的骨髓流出来,骨髓会让卤汁鲜上加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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