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所谓长痛不如短痛(第 3/4 页)
“你情我愿的事。有何不公平?”乐辉反问。
“诗诗还小,社会经验不丰富,可要骗过我就不行了。你昨天应该是从一开始就设计了这个陷阱,就等着诗诗钻呢。你还是用闽南语唱的戏腔,除非是闽南人,否则一时间根本唱不下来。”
“昨天导演组连夜找了资料,花了三个小时才找到这种已经近乎失传的戏剧——歌仔戏。”
摄影大哥话语虽然平淡,但乐辉感觉对方心中怒火正盛,已经随时可能出手。
“这种戏目前还有一些老人会唱,留下的音像资料也不多。我代表诗诗的所有粉丝,真心感谢你那么用心来坑她。”
说到这里,摄影大哥已经有些咬牙切齿,乐辉依稀能够听到牙齿摩擦的声音。
我怎么感觉我自己成了一个大反派啊。我不是正义的音乐使者吗?
这位大哥根本不懂,什么叫长痛不如短痛。
既然这个小娘没有整过容,靠着还算过得去的颜值和身材,去演个戏什么的不香么。
转行了,你们这些粉丝不还是会屁颠屁颠的继续买单,继续粉。
哎,为什么要找一个合心意的歌手就那么难。难道真的要逼我这个作曲家亲自出马?
当年为了不唱戏,我可是对爷爷发誓此生不唱歌的。这要是坏了他的规矩,恐怕我的三条腿都有危险。
乐辉感受到一股凉意,回头神来对摄影大哥说道:“大哥,你不觉得曲韵诗更适合演戏吗?演戏赚钱还更多些,你应该帮我一起多劝劝她。”
见摄影大哥若有所思,乐辉继续说道:
“这些流量歌手都应该转行。现在整个音乐行业乌烟瘴气的,都没有人好好写歌、用心唱歌。长此以往,有潜力的年轻歌手越来越少,好的作品更是凤毛菱角。”
“你是想让诗诗做个典型,然后推动行业变革?”摄影大哥似乎听懂了话里的潜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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