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有目共睹(第 2/4 页)
林枫皱了皱眉头,只见人群包围之下,是一个猪肉摊子,摊主是个六十来岁年纪的老头,在摊位前面,站着一个年轻人,抬着头,用鼻孔对着摊主,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
这人正是林枫的死对头,方振。
在方振的身边,站着一条狗,但显然这不是一条普通的狗,它的个头可真不小,肩高起码有一米八,全身无~毛,肌肉像是健美先生一样肿胀而起。
狗的脑袋特别大,比我们平常看到的牛头还要大上好几倍,与匀称的身材显得极度的不协调。
狗的眼睛是血红色的,龇牙咧嘴地作势朝摊主冲过去。
狗的脖子上套着一条粗大的铁链,由四个健壮的成年人拉住,可是四个人满头大汗,脸色涨红,显然就快撑不住了。
林枫眼神诧异,自从修炼了大无相功以及冲天撞等高级的功法之后,他的眼界也水涨船高,他看得出来那四个人境界都不低,起码也是在r-级别。
四个不弱于方振的存在,居然拉不住一条狗,可想而知,这条狗的力气大到何种程度。
方振冷笑道:“死老头,你知道我的狗有多珍贵吗?如果将它打伤了,就算你全家的命都拿来赔偿,也赔不起。”
猪肉摊主气得浑身发抖,可是显然对于方振和他身边的狗十分的畏惧,没底气道:“是你的狗把我的猪肉都吃光了,我才拿棍子驱赶它。”
听了方振和猪肉摊主的对话,林枫已经大致猜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应该是方振领着自己的几个供奉出来遛狗,没想到狗不听使唤,吃了摊主的猪肉,摊主情急之下,就操起棍子驱赶,没想到方振不但不认错,反而要打人。
“这个年轻人也太霸道了吧。”
“对啊,明明是他的狗吃了人家的东西,反而要动手打人,实在是太蛮横了。”
“嘘,你们小声点,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方家的少爷方振,天合学府龙榜第一名。”
围观的群众对于方振的作为也是义愤填膺,甚至不少人已经撸起袖子,准备提猪肉摊主出头,可是一听狗的主人居然是方家少爷方振,跨出去的一只脚又悄悄地缩了回去。
“吃你几块肉怎么了?没有吃掉你个糟老头你就该偷笑了,居然还敢跟我狡辩。”
说话间,方振飞起一脚,将猪肉摊子给踹翻了。
这猪头摊子可是老头子的命根,眼见方振将它踢翻之后,整张桌子已经裂成了两半,猪肉更是洒了一地,顿时气往上冲,再也顾不得害怕,捡起地上的菜刀就要上前拼命。
“嘿嘿,不知好歹,真是茅房里点灯笼——找屎(找死)。”
方振微微冷笑,随即朝着那四个拉住狗链的供奉挥了挥手,寒声道:“关门,放狗。”
话音未落,大狗已经高高跃起,扑倒了摊主,摊主手中的菜刀拿捏不住,飞出去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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