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关系好像真的不错(第 2/3 页)
其实宇文释也住在这边,只是,这并不是一栋楼,而是一个小型的别墅区。虽然是住在一处,可是连着几年碰不上面,也不是什么难事。
等宇文释他们离开后,苏致函转身,探寻地望向宇文欣,“你爹地的意思是……他接受元宝了吗?”
宇文释应该知道,元宝并不是阿欣的孩子,对于一个家长来说,接受一个没有自己血缘的孙子,并不容易。
“嗯。”宇文欣点头,伸手揽住苏致函的肩膀,“以后,你们都是这个家里的一员,没有人不会接受你们。”
苏致函的脑袋往他的肩膀上歪了歪,兀自出神。
对于这个进展,她是感激的。苏致函不是傻子,宇文释会那么轻易地接受元宝的存在,一定是因为,阿欣与他达成了什么协议。
可是,什么协议呢?
最好不是太糟糕的协议就好。
苏致函其实想得并没有错,宇文释肯接纳元宝,确实是有先决条件的。
不然,他决计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将宇文家几世的家业拱手让给外姓之人。
所以,在宇文欣提出要与苏致函正式登记的时候,宇文释的条件只有两个。
第一:仍然要争到继承人的位置。宇文释需要有人与宇文玉抗衡。诚然,对宇文玉,宇文释是喜欢那个儿子的,然而喜欢归喜欢,古代尚有外戚干权的事情,宇文玉的“外戚力量”实在过于强大。他不会傻到把权力交给自己姨太太的娘家人。
当初一手扶持宇文南出来,原本是希望宇文南在对付宇文玉背后的那些权贵时有所表现的。可是,宇文南似乎只把宇文欣当成对手,可怕的直觉。
第二:如果宇文欣坚持不肯放弃元宝的继承权,不肯做到厚此薄彼,那就直接放弃他所有子女的继承权,兄终弟及,在莫小蚁的子嗣过十八岁后,便将宇文家转到自己的弟弟手里。——当然,前提是,莫小蚁有子嗣。
这两个要求,对宇文欣来说,都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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