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皇甫昭君凌宝玉 我们的爱(第 1/4 页)
皇甫昭君篇。
我叫皇甫昭君,皇甫,天姓,我乃当朝第七子,皇七子。这个身份,就代表着我是天下最尊贵的人之一。
可是……
我的一生确实悲剧,我……爱上了一个人,利用了一个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父皇的王位是依靠着杀戮和残忍从自家的兄弟中夺到的,父皇,就是传说中的铁血君王。
有这样的一个父亲,注定我无法和平民的孩子一样享受童年,在我三岁的时候,父皇就把我送到了母族,交给他们抚养。
“在朕的身边成长的儿子,那必然是一无是处的骄横子弟,不如,就送将他们散养在外面,至于之后怎么发展,就自求多福吧。”
据说,当初父皇是说过这样的话的,然后,就真的没有在在我的童年里出现过。
天下哪有这样的父亲?
就这样,三岁的我出了皇宫,被送到了睿王府,睿王是我的姨夫,娶了母妃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母。
睿王妃和睿王对我很好,可这仅仅是对我好而已。
他们的这种好,带着一种生疏和讨好。
他们不是亲人,只是我的抚养人,他们给了我富足的生活,却给不了我其他的。
我就是一个人……直到我遇到了那个人。
“你是谁?”今天,王府有客人来,在经过该有的宴请之后,各种无聊的我在后花园里闲逛,然后就看到,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坐在花园里。
有一抹阳光打在他的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显得那么的安详和谐。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走到了他的面前。
结果……
他根本就没理我。
我是谁?因为睿王和睿王妃的‘宠爱’,我可是这王府里的小霸王,所有的人都是尽力要讨好我的,一下子被这么对待,整个人都是不好了的。
“你竟然敢不理我?”当时我想都没想,一拳就挥了过去。
要是平常,也就是臭揍这人一顿,然后将人打发了就好,可今天,一拳打空以后,我被那个人一脚踹在了地上,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你……你个臭小子,竟然敢打我,你以为你是谁?”
“滚。”
又是一脚。
我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对待过,可是……我们两个人有明显的实力差距,虽然在体型上差不多,可,我就是打不过他。
我可是皇甫昭君,我可是当朝七皇子,怎么会吃这样的亏。
“来人,来人。”我打不过是吧?这里可是睿王府,是我的地盘,我能指使所有的人。
果然,我一声呼和,就有五个侍卫站了出来。
“给我揍这个臭小子。”
于是,单方面的斗殴又开始了,只不过挨揍的人变成了刚才打人的人。
臭小子本来还人模人样,结果一会儿工夫,就变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了。
对此,我是相当得意的。
长的好看怎么样?能打怎么样?到最后还不是要被我收拾?
莫名的,心情就变得很好。
“你们退下吧。”我把侍卫屏退了,然后蹲在了他的面前,将他的脸抬了起来。
帅,真是一个小帅哥。
虽然脸上有几处青肿,但是还是掩盖不住,他的英气。
“滚。”
这就是我和凌宝玉第一次见面。
因为王府的侍卫怕我玩脱了,闹出什么大事,将这件事情禀告给了睿王妃,很快,王妃就带人过来,救下了不知道又被我踩了好几脚的凌宝玉。
“睿儿,住手。”
如果当时不是睿王妃阻止的话,我估计还真能揍死凌宝玉,不过,那只是如果。
我从瑞王妃的嘴里知道了他的身份。
他的父亲是睿王手下的一个官员,这次要离任去一个叫左郡的地方上任,宴请就是为了他所准备的。
本来,升迁是件很高兴的事情,结果自己把人家的儿子给揍了……
呵呵呵,可我是七皇子啊,谁敢把我怎么样。
这事自然是不了了之,听说那小子回去以后,还被罚了呢,毕竟顶撞皇子那是大罪。
那次之后,很长时间里,我就没有在见过他,印象里,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一个虽然有点印象但是无关紧要的人。
直到那年。
所有的变故都是在那年产生的。
我在王府里,在京城里呆腻了,那个时候,也正是叛逆期,于是,我离家出走了。
地方呢……
好吧,我必须要承认,我之前的十六年就是在京城度过的,虽然学识,武艺全部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可以说是人中之龙,可我……是个路痴,对于地名向来是记不住的。
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左郡,所以我去了左郡。
这里……有着和京城不一样的热闹,虽不繁华,可是却又很多没见过的好玩的。
郡。
左郡有一个天都书院,据说里面名师汇集,只要去了哪里,呆上一段时间,就可以给自己镀一层金。
这话是什么意思?
父皇是多了对我的期许吗?
因为这道圣旨,我再次去了左郡,进入了天都书院学习。
结果,我在那里,就再次遇到了凌宝玉。我和他是同窗。
不知为什么,就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那张冷着的脸,在人群中特别的明显。
“臭小子,还记得我吗?”本来,我进入到天都书院学习,是用了别的身份的,可是看到凌宝玉,忍不住就想上前挑衅。
战斗力十足。
“滚。”
这家伙……突然就觉得很好笑,没忍住,我笑了。
“白痴。”
“哈哈哈,我觉得,你很有意思,以后就跟着我混吧。”
“滚。”
这个时候,我已经十二岁了,该懂的自然都懂,可……我是天子的儿子,在某些方面,我自然是和寻常人不同的。
比如……我,并不喜欢那些娇娇做作的女人,我喜欢男人,而且是稚嫩的男童。
这就是所谓的娈童?
这没什么不对,女人什么的,从来都是一种麻烦的动物,矫情做作,看着就让人反胃。
而男人,粗鲁暴力,也是没有男童来的纯真,我就喜欢那稚嫩的身躯,承欢在我脚下的娇喘……
变态?也许吧?
可我是皇子,我不需要去在意别人,因为我是天之皇子。
我只要保持自己的喜好就好了。
“凌宝玉,做我的男宠吧。”我就是这么直白的和他说的……
“滚。”
太有个性了,我喜欢。
就这样,凌宝玉进到了我的眼里,越难驯服的人就越有味道。
那段时间,在天都书院里,就可以见到这样的奇景,一个男孩追着另一个男孩,跟在她的身后,寸步不离。
“宝玉,今天和我一起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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