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司法改革章程(第 3/4 页)
大唐帝国的省府权力构架,大体上是巡抚掌管所有民政事务,手握大权,除了军事和税收不能管外,其他的都能管。
而布政使则是协助巡抚分管经济事务,按察使协助许府分管司法事务,道员则是协助巡抚分管各州府政务,巡抚衙门下属的各厅厅长们,则是直接管理各自事务。
同时,省督察院以及省法院,同样也是受到巡抚的管辖,只不过并不是全权,而是和中央督察院双重管辖。
在地上上真正有独立自主权限,可以连巡抚都不鸟的常设机构,实际上只有一种,那就是省税务厅。
按照帝国官员的普遍晋升情况来看,下一步陈立夫极有可能会成为从三品,至于具体职务,各省普通道员的情况比较大,此外也有可能被调到中央担任一些不太重要机构的司长。
不过即便是这样,那也是属于进入了帝国高层官员的行列了,属于无数中级官员们梦寐以求的机遇了。
毕竟越往上升,越困难。
在中级官员这个层次里,职务多的很,实力逆天,运气又好的人,一路飙到正四品估计都不用几年,但是在正四品的时候想要再迈进一个层次,成为从三品,可以称之为高官,那么哪怕是陈立夫这样的人都得苦苦熬着。
当然了,陈立夫是熬够时间,积累够资历后就可以升上去了,而对于绝大部分中级官员而言,这辈子都没这个几乎了。
从地方上的权力机构设置,也就可以看的出来,目前大唐帝国的司法体系,是非常容易受到行政力量的干扰的。
省督察院都会受到巡抚的干扰,更别说低一级的州府督察院以及县督察院了,低级督察院更加容易受到地方官员的干扰。
而这种干扰,反过来又是影响到了督察院监管百官!
督察院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用来监管百官,如今却是容易受到行政官员的干扰,这监察百官的任务自然也就是不怎么顺畅了。
而这,也是李轩想要改变的原因之一!
李轩让御书房处理司法改革事务后,御书房里的值班大臣们领头,行走大臣也是参与,几十个人吵来吵去,如果不是知道圣天子等着结果,估计再炒个一年半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毕竟虽然大家都知道,司法改革已经是必然的,但是怎么改呢?
对于这一点,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不同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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