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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五章 喜爱之情(第 2/3 页)

    实践是有风险的,我为了能保证自己不会不小心变成自己食物的食物,我只好用自己的食物作为食物的食物。

    这个说来话长……反正,因为我去后山的次数比较多,所以也顺手救下了一个小男孩,嗯,应该是一个比我大个两三岁的小男孩。

    他的名字,叫做唐若,他穿的衣裳布料摸着十分顺滑,跟我的粗布衣裳显然是不一样的,可我那时并不知道这种区别是什么,只是单纯的认为,是因为用的布料不一样,然而我却并不懂得,他的衣裳比我的衣裳顺滑,只不过是因为他的衣裳比较贵。

    那个时候,我的就连男女的概念都分得不大清楚,又怎么能分得清楚贫穷与富裕之间的区别?

    我唯一清楚的是,这个叫做唐若的男孩子,他既害怕蛇,也害怕鱼,我认为他害怕所有一切能动的动物,这让我觉得他十分可怜,他柔弱的模样激发了我天性中的保护欲,我后来才明白,这是源自女子的本性。

    于是,我莫名其妙的有了一个小弟,接着,有了一堆小弟,我成了宛城里的孩子王。

    最初的时候,是因为我想变成一个男孩子,所以刻意的跟女孩子们保持着距离,而后来,自从我的身边总是围着一堆男孩子以后,就是她们都不再愿意跟我玩儿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毕竟,那些个女孩子玩儿的玩意儿,我觉得简直无趣至极。

    由于成日里总跟男孩子混在一起,我越来越像个男孩儿,但是我不再担心自己会长成男孩儿,有些东西该明白的时候自然就会明白,我也逐渐的就明白了,女孩儿是没有办法变成男孩儿的。

    很奇怪的是,我并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失落。

    我知道我不失落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苏墨,我既然想要嫁给他帮他生娃,我自然就得是个女孩子。

    只是,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对他的这种特殊的情感,叫做喜欢。

    我若是早些知道这种情感叫做喜欢,我又怎么会白白浪费掉那么多的时光,仅仅用来培养我的气质?

    我虽然身后跟了一堆小弟,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非常的有意思,但是我还是最喜欢同苏墨在一处,尽管他根本就不爱搭理我,但是我相信,他是喜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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