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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四章 夜宿古寺有妖气(第 3/4 页)

    刘高华呲牙咧嘴,“读书人的屁话,你真信啊?”

    女子双手捧在心口,痴痴望向那个头顶柳条花环的书生背影,喃喃道:“书上都是这么说的呀。”

    刘高华无奈道:“一个大老爷们,多大岁数的人了,戴着个柳条花环也不嫌害臊,这种穷秀才能有啥出息?”

    女子一脚踩在弟弟脚背上,气恼道:“不许这么说你姐夫。”

    刘高华疼得赶紧缩回脚,站远一些,双手抱住后脑勺,优哉游哉。

    结果啪一下,脑袋给人重重一巴掌拍下。

    刘高华转头就要破口大骂,结果整个人像是给人扯住了脖子,死活开不了口,涨红着脸憋了半天,悻悻然喊道:“爹。”

    女子更是紧张万分。

    脱了官服换上一身文士青衫的刘太守,站在两位儿女之间,“你跟陈平安是朋友?”

    刘高华一时半会吃不准老爹的名士脾气和言语深意,小心翼翼道:“算是?”

    刘太守瞥了眼儿子,呵呵一笑,不再多出一个字,转身走向渔翁先生,与老人一路聊起了道德文章。

    女子偷偷拍着心口,如释重负。

    刘高华轻声问道:“姐,我又说错话啦?”

    她幸灾乐祸道:“债多不压身,就这样了,你怕什么。”

    刘高华一声哀嚎。

    姐弟二人不敢凑到父亲身边去,怕遭白眼,更怕自投罗网,就在后边不远不近跟着。

    男孩赵树下突然悄悄放慢脚步,来到刘高华身边,悄悄道:“刘大哥,我家先生夸你好呢,说你有孝心,秉性醇善,你爹说哪里哪里,勉勉强强不辱家风而已。”

    结果刘高华恁大一个大老爷们,刚在背后说柳赤诚没出息,现在自己快步跑向河边说是洗把脸去了。

    一行人难得偷闲,沿着官道缓缓走回胭脂郡城,先后与一个俊美少年擦肩而过。

    少年手中甩着一大把柳条儿,眉心处有一抹枣红印记。

    长得真是漂亮。

    ————

    三天后的夜幕,陈平安四人在去往梳水国的一条僻静山路上,落脚在一间破败古寺内。刘太守之前说过一件事,听说梳水国的地龙山,有一处不见于官府记载的古怪“渡口”,极有可能就是陈平安想要找的那种地方,是山上神仙乘船在云海中御风远游的出发点。

    徐远霞到时候会在那里跟两人告别,独自去往宝瓶洲东南的青鸾国,将朋友的那坛骨灰送回家乡。

    徐远霞喜欢步行游历山川,而且还喜欢写山水游记,记录那些奇险雄怪的风景地貌,所以一直不愿意乘坐仙家渡船。柳赤诚则是要去一个宝瓶洲的西南地带,是一个谁都没听过的地名,就连见多识广的徐远霞都从未耳闻。

    夜间这座荒废已久的古寺,有些渗人,佛家的四大天王神像俱已倒地,而且寺庙占地很大,空荡荡的,阴风阵阵,穿堂风过廊风一起,加上山林之间偶有夜鸮声骤然而起,吓得柳赤诚嘴皮子直打颤,哪怕点燃了一堆篝火,还是拼了命往大髯汉子身边靠,总觉得这哥们长得最凶,肯定能够镇得住鬼魅阴物,就陈平安和张山峰那样的少年,多半靠不住。

    至于暂居栖息于他体内的那只“脂粉老鬼”,柳赤诚从来不觉得他有多厉害,连金丹境神仙都不是,只会躲起来吹牛,真厉害,会给人镇压那么多年,还需要他柳赤诚去救下来?所以能强到哪里去?再说了,真正的神仙,哪一个不是仙风道骨,谁他娘的披上一件粉色道袍招摇过市?反正他柳赤诚臊得慌。

    柳赤诚所见所闻,被他取了个“脂粉老鬼”绰号的家伙,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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