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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第九十二章(三合一)(第 2/4 页)

    ——“如果你没有时间回来陪我坐坐,那我有一支珍藏很久的红酒可以送你。”

    只差一点,窦信然就真喝不上那支红酒了。

    至于现在嘛……

    窦信然不在乎叶迢究竟会不会给他那杯红酒喝。

    窦信然只是有一点……有一点想喝叶家的那杯女儿红。

    “最开始打通第一条商路的的时候,我是想捞一笔快钱,三五个月就走。”窦信然慢悠悠地又喝了一口橙汁:“毕竟g国再好,哪怕遍地黄金,我也总要回国的。”

    窦信然的家在这里,他唯一的亲人在这里,他的朋友和他第一次喜欢过的女孩,都还在华国。

    一听“只是”,叶千盈就知道,这其中必然是有情况。

    “但是?”

    “但是,我发现,这其中能挣得实在是太多了。”

    叶千盈:“……”

    她就知道。

    要是看到钱不挣,窦信然实在是非常手痒。

    但如果要做细水长流的生意,那就不能按照他之前的搞法来。

    ——窦信然原本计划的那种搞法,缺德冒烟招人恨。基本是一个他吃完了肉,不管碗里还有没有汤,直接就掀盘子的路数。

    他要是敢用这个方式,固然能挣个盆满钵满,但以g国本地彪悍的民风,窦信然估计,即使自己时隔三五年再去g国,可能都有人给他的脑袋挂花红。

    所以,窦信然当即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非常规矩的良民。

    ……也没有太规矩,太规矩会被人当羊宰。

    窦信然背倚当地军方,拔了两个地头蛇的钉子,算是在此地的第一次立威。

    “喝酒的本事就是在那几个月里练出来的。”窦信然叹了口气。他不用说得太明白,叶千盈就已经心里很清楚。

    就算g国.军方是公认的腐败,那也不是谁想攀都能攀得上的。

    所以窦信然为了这条关系,必然在明里暗处都付出了许多的努力。

    “我既然花了这么多钱,那肯定不能白花啊,对不对?”

    窦信然非常诚恳地对着叶千盈和沈瀚音表态,却发现这两个人用一种同出一辙的了然神色看着自己。

    窦信然:“……你们那是什么眼神?”

    没什么眼神,就是大家都这么熟了,你窦信然是什么德行,难道他们还不知道吗,在这里充什么委委屈屈的大尾巴狼啊。

    从窦信然的手里出去的钱,那有白花的吗,一笔一笔,都是他的前期投资。

    窦信然花出去多少,就代表着他要挣到更多。

    所以,在听到窦信然接下来说道:“所以我觉得跨国贸易不够,跨国贸易还不够赚。”的时候,叶千盈和沈瀚音心里真是一点意外都没有。

    叶千盈点点头,自己去夹窦信然刚刚做的可乐鸡翅:“必然的。”

    沈瀚音也喝口橙汁,兴致勃勃地在餐盘里选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糖醋排骨:“应该的。”

    窦信然有如此野望,怎么会让他们两个感到奇怪。

    毕竟,窦信然的商业天赋,就和叶千盈的学习天赋,以及沈瀚音的人性之光一样,都是世上难得一遇的bug。

    沈瀚音从认识窦信然开始,就觉得他绝非池中之物,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想过,自己的朋友竟然是在异国化龙。

    叶千盈比较了解窦信然,而且关注点和沈瀚音不太一样。

    她知道,自己同桌不会在只有一分把握的时候,生出八分的胃口,所以先问他:“轻奢和轻工业物品的贸易你看不上,那你看上什么了?”

    一提起这个话题,窦信然当即露出笑容,隔空敬了一杯。

    “还是要谢谢叶大哥,当时我们两个谈了一个下午,你的大哥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窦信然对着叶千盈眨了眨眼:“我想在g国搞房地产。”

    叶千盈:“!!!”

    叶千盈:“……你这一次去,究竟挣了多少钱?”

    叶千盈:“不对,这种事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你找的究竟是个什么靠山?”

    “这才刚开始,才跟银行借完贷款,拍下一块地圈起来没动,等着炒起来招商呢。”窦信然假模假样地咳嗽了一声:“至于靠山……唔,我不知道你们了不了解g国的情况,他们那边内部势力划分很是混乱,一共有十三个将军。”

    眼见叶千盈和沈瀚音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窦信然才笑了一笑,吊足胃口,揭晓了谜底。

    “我的靠山,就是其中的第十将军了。”

    这件事情说起来,还很有几分传奇。

    或者说,不是窦信然太传奇,而是那个第十将军家的孩子太倒霉。

    那位第十将军,家里一共四个孩子,前面三个姐姐,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生得唇红齿白,从小就被送出国留学,品德十分端正,和他无恶不作的爹简直不是一个品种。

    据后来窦信然和他几次见面的时的感觉来看,这可真是歹竹出好笋,难得在这样的实权人物家里,生出了这么一个一身正气,简直像个大白兔一样的孩子。

    “现实往往比小说更离奇。”窦信然想起这件事,也是十分唏嘘:

    “第十将军家里应该也没想过,自己家的儿子,正当壮年,居然会在自己家的地盘上会遇到危险吧,所以身边也没有带保镖。他和小学同学在酒吧聚会,结果惹到了那个酒吧的混混。”

    当时,窦信然和当地的一个掮客约在酒吧喝酒,不巧目睹了整件事的全过程。

    只能说,这孩子实在是被教的脑子缺弦,看到两个混混调戏高中女生,当即就上去指责了一顿。他自己也有几分拳脚,很有正义感地英雄救美,并且把人给揍了。

    “我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事必然要糟。”

    那几个混混一看就不是善茬,酒吧这种地方更是鱼龙混杂,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敢在这种地方开酒吧?

    掮客当场脸色就变了,知道一会儿事有不好,带着窦信然转头就走。

    那几个混混他认识,是g国当地一个气焰很嚣张的黑.帮小头目,这年轻人竟然敢惹上他们,只怕一会儿连全尸都留不下。

    于情于理,于利益于本性,窦信然都不应该管这件傻狍子自己找死的闲事。

    “但我实在……唉,我转头离开酒吧之前,多看了他一眼。”

    就是那一眼,窦信然发现,这一身书卷气息的年轻人,脸上竟然生了一双很有神的凤眼,又顶着一头棕色的、软软的天然卷。

    一瞥之下,窦信然心里善念横生。

    他和掮客告别以后,果断地把自己的小面包车卸了车牌。

    面包车是在当地买的,此地民风彪悍,外国人开豪车是等着挨划。窦信然开的这辆面包车,和它相同款式的车子,一条街上没有二十也有十八。

    窦信然从后备箱里翻出一个机车头盔给自己带上,然后把车开到酒吧附近蹲点。

    一般来说,要是那个年轻人真惹上了麻烦,被几个混混呼朋引伴叫过来的手下群殴,他们会把人拖出来打的。

    当地黑.社会一般不会把人直接在酒吧里打死,酒吧里有监控不说,而且那样晦气,血也不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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