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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6章 刚用完就嫌他丑(第 1/4 页)

    “好漂亮。”童心晚眼睛一亮,捧着鞋,踮着脚尖旋转了几圈,坐下来试鞋。

    不大不小,完美地包着她的小脚丫,抬起脚尖踢动时,大大小小的碎钻在光下华丽璀璨。

    “莫越琛,你看我的鞋!”她乐了,爬到椅子上爬着,左脚脚尖立着,慢慢地抬起了右脚,直到成了一条竖线。

    莫越琛的视线从她的脸,一直慢慢抬到她高抬至上方的脚尖,眸子里微光闪动。

    “莫叔叔,我可以这样站半个小时。”童心晚冲他挤了挤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莫越琛一个人住了这么多年,每晚回来家里都安静得像荒芜了千万年的平原,不见风光不见景,了无烟火气息。他也习惯了这样,安静,淡宁,不被人打扰。

    童心晚闯进来,搅得家里风生水起,波澜不静,把他一把拽进了灯火璀璨之中。这种滋味和他以前远远看着她的时候不一样。

    以前看着她,只觉得她活得热闹生动,但和他是两个世界。现在和她在一起,这只小兔子的四只小脚每天都有力地踏过他的心脏,以他的经脉为公路,在他的躯体里横行无阻。这种感觉新鲜、并且刺激。

    “下来。”他喉结沉了沉,手落到她的腰上。

    童心晚的腰立刻一软,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

    他只需要两根手指头,覆着薄薄的茧的食指和中指,顺着她柔软的腰线往下往上,轻轻几个来回,童心晚就像被架在了炉子上,一身发烫。

    “莫叔叔,我想你一天了。”她俯在他的怀里,手指往他的衣服里钻,摁到他的心口上,用力地摁了两下,“这里有没有想我?”

    “哦……”莫越琛抱了她一会儿,把她往沙发上放。

    童心晚一声娇呼,双腿直接盘了上去。

    莫越琛都不说话,直接剥兔子皮,拎兔子腿,在兔子柔软的小肚子上留下细密的指印和唇痕。

    童心晚也去拽他的衬衣,急切而且热烈。

    她从来不在莫越琛的面前掩饰自己的感觉,想就想,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激动就是激动,疯狂就是疯狂……

    今天是沙发,以后可能还有餐桌,茶几,大玻璃窗。

    这是她的莫先生啊,一个在这种事上特“凶残”的莫叔叔。

    雨声淋漓,她喘声渐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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