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阿毛(第 1/4 页)
走尸,只是僵尸的最初形态,或者说是最弱的僵尸。由于身上长着白毛,又叫白毛僵尸。
走尸在一段时间之后,将是最容易杀死的怪物,因为它们速度极慢,又没有特殊能力,和活靶子差不多。
不过走尸作为僵尸的一员,也具有了僵尸的普遍特性,即皮肤坚硬。
尤其走尸到了中级之后,皮肤如铁,刀枪难入,防御极高,在天地大变一开始的时候是生灵的噩梦!
此时阿毛并不知道她前面那个怪物是中级走尸,只知道对方刀枪不入,她手中的三棱军刺完全无法刺入对方的身躯。
阿毛再一次攻击无功之后退了回去,大口着喘气。
阿毛本名叫毛希娣,她对这个称呼很是不喜欢,自称“阿毛”,也强制别人这样喊她。
在她殴打了几个胡乱称呼她的小孩之后,终于没人再喊她的全名。
事实上,阿毛在十六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到了鹏城,并且也没再告诉别人她的全名。
阿毛一头干练的短发,染成了蓝紫色;右边的太阳穴和右边的肩膀上都有纹身;喜欢咬着口香糖,能保持嘴巴不停地咀嚼着。
阿毛觉得自己很酷,虽然看起来像一个问题少女。
她洗过碗,送过外卖,打过推销电话……
后来嫌活累钱少,阿毛一咬牙去会所做了公主。不过当公主的第一天,就把客人给揍了,不仅丢了工作还被打得受了伤!
为了治伤阿毛花光了所有钱,并且还没到出院的时候就从医院里逃走了。
她连口香糖都买不起了,饿得四处乱逛。后来无意中撞到一处房地产开盘,看热闹看了半天结果被给了一百块钱。阿毛马上发现了机会,每次有楼开盘的时候都去接活,啥事儿不用干,只要装作买房看房就有人给一两百块钱……
就这样阿毛填饱了肚子。
前几天的晚上接近七点的时候,阿毛刚刚出了售楼处,正想着晚上吃什么的时候,天上突然落下无数金丝和光球,然后就地震了!
售楼处的所有人全都吓得瘫软了,不过阿毛不怕,她一摇一摇地晃动着身子向着一处光球掉落的方向跑过去,想看看那么美的金丝和光球到底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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