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四面楚歌(上)!(第 2/4 页)
合约上写明了网亿公司的游戏点卡,由新浪负责在战略合作伙伴易趣网上销售,但星浪要抽百分之四十的佣金。
这和抢钱有何区别?
网亿辛苦研发出来的游戏,就被别人要走了接近一半的利润,他还赚屁的钱。
而且,更可恶的是。
网亿的游戏点卡,由星浪在合作伙伴易趣网上销售,结算日期是三个月。
也就是说,网亿想要得到钱,必须是在三个月之后。
等这笔钱到账,网亿的人都他吗饿死了。
抢劫都没有这个狠,丁雷总算是体会到燕京岳不群的无耻。
坐在老板椅上的王志冬,看着老对手丁胖子全身上下几乎每一个细胞都在喷火,不急不缓的把手压在丁雷砸下来的合约上。
这份合约,当然是以星浪为大赢家拟定的,不过,还可以商榷嘛。
“丁总,别动怒,合同合同,就是要坐下来,大家都能谈到共同接受的底线才能达成一致。”
王志冬让丁雷坐下来,大家好好谈话。
如果不是实在是找不到除了星浪能合作之外的其他伙伴,而在短时间之内网亿又没办法开发出稳定多用户的网上商城和支付渠道,丁雷现在就摔门而去了。
为了网亿的生存,丁雷忍下这口气。他坐在了王志冬的正对面,努力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网亿只能接受二八比例分成,而且结算日期是一周一结。”
王志冬笑着说:“丁总,你这样是在为难我啊。星浪在合作伙伴易趣网上负责销售网亿的游戏点卡,我们要支付的渠道费用,这两个点估计连本钱都赚不回来,至于结算日期,一周一结,说句题外话,网亿是上市公司,难道丁总很缺钱吗?一月一结都不行?”
丁雷心里骂娘,我特玛不缺钱,我能坐在这里,看你燕京岳不群的脸色说话。
丁雷说:“王总,如果你要是不接受,那就真没办法,我们不可能做赔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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