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7章 大荒诗仙的绝世诗才(第 3/4 页)
吴北良心中咯噔一声:卧槽!这么巧的么?
他在迷窟魔域杀了桑俊,并用搜魂魔功获取了对方的记忆。
通过记忆可知,桑启在神武王的六个儿子中排名第四,乃是龙首部海云宗的天骄,碎虚一品,身怀半圣级攻伐灵宝,实力相当哇塞。
桑启与其他兄弟不同,虽天分奇高,却不怎么喜欢修行,他擅长诗词,喜好风月,他觉得,大荒的姑娘太古板,青楼里的美女才是真性情。
因此,常年流连凡俗的教坊司、青楼,与数名花魁关系亲密。
他早就听闻妙缘阁有花魁名为蓝诗羽,不但体态风流,花容月貌,而且多才多艺,最喜诗词。
桑启心向往之,奈何海云宗离大良王朝都城实在太远。
近日得知妙缘阁的两位花魁跳槽来了怡香阁,立马约上三五好友,欣然而至。
却不料,冤家路窄,竟让他在此地遇上了杀死六弟的凶手!
桑启也想为桑扈报仇,但他又觉得在怡香阁动手不好,会唐突佳人。
另一方面,他对自己的才华颇为自矜,又不得不承认吴北良为蓝诗羽写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无法超越。
“噢,原来是桑公子,幸会幸会,”吴北良提起毛笔,又觉得自己的字迹太过随心所欲,对不起自己的才华,于是咳嗽一声,“阿筝姑娘,你来帮我写。”
“好的,公子。”
阿筝是见过吴北良的字迹的,当时她觉得:字能丑得如此丧心病狂,也挺不容易的。
她接过被啃了一半的毛笔,坐在吴北良的位子上:“公子请说!”
吴北良咳嗽一声。
众人集体竖起耳朵,屏住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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