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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二章 2.25(第 1/3 页)

    那是一只人头熊身的妖兽,身上没有被人为刻意混合的痕迹,从气息来看像是突破不完全才变成这种人不人妖不妖的样子。

    事实上,有很多妖兽就算修炼到了一定程度,化作人形的时候,身上依旧带着某种妖兽的特征,比如耳朵,比如尾巴。这样一类比,便知道眼前这只妖兽并不算是多奇异,顶多就是比一般的倒霉了点儿。

    本来这妖兽只是长相有点出人意表,宁卿虽然在心里疑惑了一下妖兽化形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的,但因为眼下的情况不算好,马上就把这些想法抛到脑后,十分有自知之明地闪身躲藏起来,好给宁渐腾出战斗的空间。

    宁渐看宁卿避到了安全位置,周围的障碍能很好地提供掩护,心里很清楚他有自保能力,立刻放下一半心来,于是集中应对熊妖。

    不是他身为一个先天灵宝还如此大惊小怪,他看到的东西远比宁卿多,自然早就注意到这头熊妖隐藏气息的功夫非同寻常。按照正常情况来讲,熊妖这个级别并不会逃过他的感知,可偏偏他只有预感。

    明明熊妖来者不善,但那蓬勃的杀气可是直到熊妖靠近,才被宁渐这生来就是杀人的先天灵宝感知到。如此明显的异常,根本想都不用细想,就该知道才是最好的选择。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在修真界什么样的奇迹都可能发生,为了保护身后的人,宁渐觉得自己再如何小心都不为过。

    事实证明,宁渐对世事无常这四个字的理解几乎是满分,他绷紧了精神,还没有和面前的熊妖对峙多一会儿,就听到一阵细微的嗡嗡声。

    这声音杂乱无章,细听之下,还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饶是宁渐这种本体根本就是金属的灵宝,听出这是什么玩意儿之后,也顿时是脸色一变,转身抓住宁卿,一把将他打横抱起,撒腿就跑。

    不是说宁渐多怂,他见多识广,很清楚在后面穷追不舍的金线蜂这东西虽小却烦人,正面对上能赢是能赢,但也不容易,又得不到什么好材料,打起来完全是得不偿失。

    所以一般不是觊觎蜂蜜的人或妖,都不会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管怎么说,那种蜂蜜味道虽好,但也不是没有代替品,何必去做为了一点吃的把自己陷入麻烦之中这么蠢的事情?

    照宁渐看来,也就只有贪吃的狗熊才会不顾后果,没头没脑地直接跑到人家的地盘上抢蜂巢。反正就它们那个脑子,除了吃也想不到其他太多的东西。

    宁渐冷哼了一声,深知那群金线蜂是来追熊妖的,他们不过是受了这天性暴戾的熊妖的牵连,只要甩开熊妖就可以躲过金线蜂的追击。

    而只要熊妖被金线蜂缠住,就不会有功夫来找他们的麻烦,宁卿就彻底安全了。

    至于熊妖隐匿功夫的强大……看到金线蜂的一刹,宁渐就知道熊妖的品种他认不出来也没关系了,因为隐藏气息最大的功臣,其实是那群蜜蜂。

    金线蜂这种妖兽虽然产不出什么有用的特产,可它们拥有闻名修真界的隐匿本领,种群庞大,又以各种金属矿石为食,就算单个的战斗力不强,一大群凑在一起也够人吃不消的。

    特别是像宁渐这样本体是金属的先天灵宝,说实话,如果面对金线蜂,打起来赢是能赢,可也很容易被啃得坑坑洼洼,真要正面杠上比一般人更容易吃亏,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实行战略性撤退比较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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