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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夜魔,阴险毒辣(第 4/4 页)

    呸!

    陋习!

    印神宫立即编辑回复:“原则上,咱们都同属唯我正教,互相之间,乃是同僚,是不可以出卖对方的,这是咱们教中的大忌。念在你第一次,事先也不知情,所以,这一次就不予追究。”

    写完后,看了一眼,感觉不是很满意。

    于是就再加了两句话:“以后若有此等情况,教内必给予严惩!”

    编辑完毕,发出。

    方彻接到消息。

    看了一眼就笑了起来。

    印神宫果然是魔教教主,绝对的老银币啊。

    这一则消息,看起来是不准这么干了。

    但是你要懂得抠字眼。

    首先是三个字‘原则上’。

    原则上不准。

    这个大家都明白,原则上不可以,其实就是可以的意思。懂的都懂。

    然后是‘教中的大忌’,大忌这俩字,可圈可点。

    忌讳嘛,懂。但是忌讳就和规矩一样,就是用来让人打破的。只是看你敢不敢而已。

    由于是第一次,‘不予追究’,这四个字,意味深长。

    既然第一次不追究,再来第二次又有何妨?

    至于最后一句‘以后若有此等情况,教内必给予严惩!’

    这句话要反着理解:以后尽管放心大胆地干!咱们一心教给你撑腰!

    方彻感觉自己的理解完全没有半点毛病。

    这必然就是印神宫的意思。

    所以方彻立即回复:“给教主添麻烦了,属下夜魔,多谢教主垂青照顾,教主情意,属下铭记于心,绝不敢忘,盼有一天,能真正为教主排忧出力。”

    印神宫接到这个消息算是放心了。

    这小家伙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啊。

    瞧这话说得。

    ‘盼有一天,能真正为教主排忧出力。’

    恩,你现在就在为我出气啊。

    但是夜魔杀了西门旭日这件事,虽然现在西门家族等于是解决了,但是天神教也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件事,也是一个问题。

    关键是夜魔的身份,不能暴露。

    但同样更加不能暴露这是自己的意思。

    这件事怎么办?

    想了想,印神宫皱着眉,手指头敲着桌子,终于还是给方彻发了一个消息考验一下。

    “接下来天神教后续,你既然做了这件事,对后续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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