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嫌疑人(第 2/4 页)
别说一个半小时,就是两个小时的时间也够呛能从其中一个案发现场赶到另外一个案发现场。
更别说,两个案发现场中间有一段路的堵车情况十分严重。
若是再加上堵车这个因素,那么从其中一个案发现场赶往另外一个案发现场,所需的时间起码是两个半小时左右。
从时间上来说,凶手就不具备连续作案两次的能力。
韩飞听后点了点头,他简单想了一下,觉得这也是个值得考虑的点,随后拿起笔在白板上写着的三个问题下方又添了一行字。
4:凶手是如何做到短时间内连续作案的?
这个问题,显然要好解释的多。
以至于,韩飞刚在白板上写完这个问题之后,就紧接着在后面写上了答案。
“两个案发现场之间哪怕是不堵车也最起码得要两个小时的车程,加上堵车,差不多需要两个半小时,这样看,凶手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他显然没有条件在一个半小时内连续杀害两个人,所以……凶手肯定不止一个,加上三个死者的死法完全一致,我怀疑,这是团伙作案,凶手是同一伙人。”
但解决完了这个问题后,警员们又开始对着第三个问题干瞪眼了。
这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规避无死角的监控的?
讨论、设想了一个多小时后,大家还是没能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为了避免浪费时间,他们暂时搁置了这个问题。
继续去查凶手的线索了。
通过刚才的讨论,他们目前已经有的一些猜测和结论分别是:
第一点,凶手的杀人动机,可能是仇富,毕竟,经济条件较好是这三起案件中的三名死者唯一的一个共同点。
第二点,凶手不止一个人,这是团伙作案。
警员们按照这两点,再次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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